7月11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对母女上楼回家,母亲刚打开房门,一名身穿雨衣的男子突然从楼道冲下,一把拉倒母亲拖拽进屋,又一把把女孩子拎进屋里,门被重重关上,镜头前空荡荡,仿佛什么也没发生,就像一部恐怖片的留白镜头,让人心里发毛。
这对母女后来怎么样?会不会发生不测?全国网民都在追问。广东广宁等多地警方都表示接到网友反馈。最终,山东莱阳市公安局做出回应:视频中男女6月16日刚刚离婚,二人一直在协商离婚后相关事宜。7月6日晚6点左右,男方在楼梯口躲避,女方带着孩子归家后,被男方强行拖拽进屋,要求复婚。次日,姜某某报警称有人强行闯入家中,骚扰正常生活。并且莱阳警方还通报称:当年晚上,战某某还强行与姜某某发生性关系。7月11日,该男子被抓归案,该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万幸的是母女两人无大碍。但是,“雨衣男”强行闯入前妻家中,暴力拖拽,限制人身自由,强行发生性关系,这不是什么“家务事”!必须受到严肃的法律追究,以儆效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特别是女性的安全感,需要用严肃的法律来打捞。
这一段几十秒的监控内容,如同之前唐山打人案的视频一样,成了很多女性的梦魇,母女两人好端端就突然遭到暴力劫持,失去人身自由,甚至还发生了性侵。
离婚了,哪怕刚刚离婚,那就是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就不能闯入其家中,否则就是私闯民宅,侵害一个普通公民对家的安全感、隐私性的期待。离婚了,哪怕刚刚离婚,也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借口,违背女性意愿,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强行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强奸。强奸的罪过性不能因为两者之前是夫妻而减轻、“打折”。司法机关必须在这样的案件当中亮出鲜明的态度,对前妻再行骚扰、侵害,绝不是“情有可原”。
还要问,战某某公然伺机隐藏,突然袭击,暴力拖拉,可能还涉及殴打伤害,进而强奸,一套动作做得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不知廉耻,谁给了战某某以身试法的胆子?
事实上,在之前不少个案中,男方以婚恋纠纷为借口,反复纠缠、骚扰,乃至升级为持械入室、强奸、杀人,矛盾一步步升级的重要原因在于,起初烈度较小的暴力、骚扰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惩罚,给了歹徒行凶、施暴的胆量。所以,对于针对女性的暴力违法,从一开始就绝不能姑息。
女性,从生理上说,是弱者,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力侵害,往往难以自我保护,所以更需要用严格的法律来搭建女性的安全感,让潜在的施暴者知道一时的暴力得逞,必然招致法律的严惩,而不是以“感情纠纷”“清官难断家务事”来高举轻打。
对这起“雨衣男”案,暴力伤害、限制人身自由,特别是强奸,这些罪行都必须受到严格追究,不能因为存在前夫妻关系就“打折扣”,唯其如此才能打捞起女性的安全感,才能震慑住潜在的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