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同意拍摄是否违法”
这一话题昨天登上了热搜榜首位
达到“沸”级别。
广州地铁3号线车厢内,
6月16日,
一女子遭陌生男子偷拍。
6月17日,遭偷拍女子李女士告诉记者,
当时发现有男乘客用手机偷拍自己后,
她上前呵斥并要求该乘客删除照片,
却被另一名男乘客回怼:
“人家拍你是看得起你,觉得你漂亮,
怪不得你这样的女人被打!”
下车后,李女士到派出所报警,
民警告诉记者,
确有接到此警,
已处理。
李女士表示,
偷拍的人说愿意道歉,
骂人的路人不愿意道歉。
法律专家表示,
在公共场合对陌生人进行拍摄,
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只要未经过对方同意,
都是违法行为。
未经对方同意拍摄属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发布网络,
也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
据央视新闻
公共场合发现自己被偷拍怎么办?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立即拨打110或向他人求助。
具备取证条件的,
应及时保留现场的视听资料。
网友评论:
防偷拍
这些要了解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