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晃晃脑袋,露出凶狠的表情,对着镜头快速出拳、肘击、抬脚踹……前不久,艺人刘洲成在短视频平台上露脸并发布了这样一段视频。评论中,有网友留言称是“前妻视角”“被家暴视角”,对此,刘洲成回复了一个“带血的斧头”符号。据悉,刘洲成曾被前妻控诉家暴。该短视频发出后不久,刘洲成短视频账号被平台封禁,目前仍处于禁言状态。
当下,用家暴玩“梗”在短视频平台上并不少见。除家暴外,其他严肃事件如“2020年杭州杀妻案”等也成了短视频博主娱乐化创作的“梗”。
多位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将家暴行为等社会严肃事件通过短视频“玩梗”,将本该严肃讨论的问题娱乐化,有违公序良俗,或给社会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导向。有关部门、平台、视频发布者等相关主体须明确短视频的合理创作边界和底线,强化“把关人”意识,营造积极正面的互联网内容格局。
本就违反道德法律,却被娱乐化玩“梗”
这并非刘洲成首次使用家暴作“梗”。在其之前发布的一些短视频中,他经常公开讨论“拳法”,自称为“刘师傅”,将自己的粉丝叫做“拳宝”。今年年初,刘洲成发了一段女生视频疑似官宣新女友,女方留言:“大家好,我是新沙袋”,刘洲成则用一个“拳头”符号回应了女方。
而在短视频平台上,“家暴梗”的拥趸者大有人在。记者近日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以“家暴”“家暴段子”等相关词组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有不少视频以“家暴”创作所谓搞笑段子,还有一些打着“美妆”旗号的账户通过化“家暴妆”展现自己的化妆技巧。
“家人们,我要实名举报我的老公……”视频里,脸上红肿淤青的女子抱着年幼的孩子,控诉其老公经常对她拳打脚踢。这时,她身后卧室门开了,一个浑身缠满绷带的男子拄着拐杖走出来。上一秒还在哭诉的女子立刻换了表情,朝男子扑上去说:“谁让你出来的,我还没拍完呢。”边说边动手打他。孩子一脸惶恐地看着父母,以为真的发生了什么,着急地叫着“妈妈”并上前制止。这条视频下,作者打出的标签是“逗比家庭欢乐多”。
类似的短视频不胜枚举。视频评论中,有人质疑“开家暴的玩笑一点都不好笑”“为了引流还有底线吗”“给年轻人错误的导向”,也有人认为“只是一个段子而已,不必上纲上线”“挺好玩的”,还有人将家暴作为戏谑的谈资进行调侃。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研究员曾持认为,以刘洲成的“被家暴”视角短视频内容为例,玩“家暴梗”的人群主要可分为三类:当事者本人、当事者的支持者、其他公众。
“对于前两类人群来说,玩梗是消解负面舆论的一种方式。他们将这视为一种真性情、敢于正视自己负面舆论的勇敢行为。通过玩自己梗的方式,将公众注意力从自己不道德的行为转移到敢于自我消遣的勇气和豁达,这是非常卑劣的营销手段。”曾持说。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李丹林看来,家暴是一种人间罪恶,也是社会悲剧。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随着人们对于人的权益保障和关爱的意识越来越强,对于家暴这种行为的价值判断就会越明确,这是一种严重的违反道德的行为,需要严厉谴责、严格防范、追究法律责任。
“反对家庭暴力应该成为一个具有基本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的人的常识。我国针对大众传播和网络信息内容监管的法律法规,都有对宣扬渲染暴力内容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因此,无论是正面直接传播暴力内容,还是借助各种曲折隐晦、需要一定的信息基础去理解的宣扬暴力的内容,都是不可取的。”李丹林说。
为博眼球吸引流量,模糊焦点影响恶劣
“家暴梗”已经成为一些人的流量密码。
2月15日,云南籍男子坡某将名为“情人节的下场!”的视频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仅1天播放量就达22万。视频内容为一名男人打女人的争执声、叫骂声。该短视频发布后不久,网安巡查执法人员就接到多起报警,后经查证该视频为拼接剪辑而成。据坡某交代,他想通过剪辑一条带“话题性”的视频博取眼球,以达到短视频账号“吸粉”的目的。
不仅是家暴,当下,一些社会严肃事件都成为段子手创作的内容。如“2020年杭州杀妻案”发生后,因存在“凶手将妻子杀死分尸扔进化粪池”的情节,“化粪池警告”“绞肉机警告”“两吨水警告”等成了一些短视频标题和调侃内容。
一位短视频博主“帮帮”告诉记者,一些没有公司或资金扶持的账号,想吸引关注,大多会选择“蹭热点”方式,通过发布相关内容的视频,并为视频打上热点事件的话题标签,以此引流。
“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比如与犯罪、两性有关的事件,关注度较高,就会有一些博主为博眼球而进行娱乐化创作,甚至故意与舆论倾向‘唱反调’,因为‘黑红也是红’,引来留言指责、谩骂对他们来说也是得到了流量。”帮帮说。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短视频传播形式本身具有形象化、可视化等特点,使受众更直观地接收信息,因此通过短视频对社会严肃事件进行娱乐化、低俗化创作,极易给受众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将社会严肃事件通过短视频“玩梗”,将本该严肃讨论的问题娱乐化、低俗化、审丑化,会大大压缩理性讨论的空间。在当今互联网环境下,流量艺人的传播能力日益突出,甚至直接影响到网络受众的态度与行为,影响公序良俗,给社会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
在李丹林看来,这类短视频的大量出现,与现在便利多元的内容制作和传播手段有关。但从根本来看,还是价值观的问题,一个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人,不会去实施家庭暴力,也不会去宣扬家庭暴力、以娱乐美化家庭暴力。
“从传播的渠道来讲,为这些内容传播提供支撑的平台,本应严格、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防范这些内容的传播。但显而易见,一些短视频平台怠于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责。”李丹林直言不讳。
标准不一致监管难,平台需要强化责任
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低俗短视频的治理力度,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不良信息。
2022年3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提出将重点整治“七类问题”,其中包括全面清理“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严惩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行为。
在受访专家看来,用家暴等严肃社会事件作“梗”的行为,无疑属于低俗短视频的治理范畴。
程科坦言,目前对于这类短视频的治理尚有一定难度,这类短视频往往处于“违法”与“失德”边界的灰色地带,认定标准较难统一,给内容监管带来困难。与此同时,部分网络受众缺乏媒介素养,往往出于猎奇心理与从众心理大量浏览与传播相关的内容,给相关短视频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
为此,他建议监管部门定期公布相关处罚的典型事例,逐步明确短视频的合理创作边界。平台方也应增强“把关人”意识,对于流量分配,在点击率与曝光度之外,需更加侧重内容质量和创作者信用,并对优秀内容进行流量扶持。最后,应推进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培训与考核,提升从业人员法律与媒介素养。
在李丹林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努力。特别是平台、经纪机构、行业组织等应该切实发挥作用。她解释说,经纪公司、MCN机构对其从业人员的个人自媒体、各种类型的直播、短视频等账号的内容负有一定程度的监督职责,包括事前的内容标准培训,事中或事后的提醒、提示以及相关处理。平台除了自身的严格管理,也应该探索与行业组织、经纪机构、MCN公司以及各类相关公共利益团体组织的合作,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或妇女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包括遭受家暴不当内容的传播。
“娱乐有道,任何突破文明底线、缺乏审美、价值观倒错、充满无视他人权益野蛮恶劣的趣味的内容和表现,都不应该被传播,相关行为应该受到处理或制裁。”李丹林说。
来源:见习记者孙天骄、记者赵丽/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