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眼新闻
近日,毕节市赫章县警方办理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行政拘留3人,12人被处罚款。
2022年4月27日,接上海市普陀区疫情防控通报,4月26日凌晨2时左右,赫章籍务工人员毛某福、何某等15人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驾车从上海市普陀区某建筑工地生活隔离点返回,已进入贵州境内,请属地进行管控。
当日12时33分,上述15人到达赫章县收费站后被第一时间闭环转运到隔离点集中隔离。
接到通报后,赫章县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经查,4月26日,何某等15人在明知上海市普陀区疫情防控第二批“三区”划分名单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擅自从上海市普陀区某建筑工地返回情况属实;何某等人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一定配合公安机关及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作。
目前,何某等15人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全市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韩某、黄某旺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其余12人处以行政罚款200元之处罚。
(来源:毕节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