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老年人善念,屡屡托故“借”得多位老年人钱款而逃之夭夭,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日前,长乐法院对受理的李某某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长乐金峰镇及附近乡镇,实施诈骗犯罪6宗。
其中在多起诈骗犯罪中,被告人李某某在乡间闲逛锁定老年人作案目标后,均佯称为被害老年人儿子、孙子的朋友,然后以结婚发请帖为由骗取老年人信任后,又以家人胃出血、出车祸为由向老年人“借款”后供玩乐挥霍,涉案金额计人民币9100元。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被告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鉴于李某某已退出犯罪所得返还被害人等,遂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