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问
什么是江西赣州人
家家常备的一种特色食物
我想,会是黄元米果吧
谁会拒绝早中晚餐都百搭的黄元米果呢?
但赣州一加工店店主好大胆
为降低成本
生产了数千斤“毒”黄元米果
并对外销售!
近日,章贡区法院依法对该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作出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马某在明知硼砂为非食用物质不能添加到黄元米果中的情况下,为降低生产成本,在其经营的“黄元米果加工店”生产了含有硼砂的黄元米果4500余斤并对外进行出售。其中,1440斤黄元米果被出售给了四名商贩,并有两名商贩在蔬菜批发市场继续向数十名消费者出售了800余斤。
2019年12月5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群众举报后,在被告人马某的“黄元米果加工店”现场查获并扣押其生产的3000余斤黄元米果。经检验,从马某被扣押的黄元米果中抽样检出硼砂,硼砂含量为322mg/kg。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马某退缴了违法所得2121元,预缴了罚金5000元及赔偿款13740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马某在生产、销售黄元米果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马某认罪认罚,退、预缴了违法所得、罚金、赔偿款,对其依法从宽处理。另,被告人马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负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章贡区法院以被告人马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五千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的活动;由马某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同时判令马某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