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八被害人共计190余万元。
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吴某谎称其从事接待工作,会长期使用高档烟酒招待,诱使被害人何某等七人为其提供高档烟酒,价值共计160余万元;另谎称以其从事接待工作,可安排秘书职位为由,以编造急需资金填补单位缺口等理由,诱使被害人侯某将本人信用卡交予吴某透支并从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给吴某使用,后用于个人挥霍,本金利息累计30余万元。以上总计19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归案后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