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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行动丨开州区法院:春风化雨解民忧 用心用情减“诉累”

“我们这种做法确实对子女的成长不利,我们错了!”两名当事人如是说。

近日,在开州区法院执行大厅一对年轻夫妻,在子女的欢声笑语中,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一别两生怨,再见父母难

2014年9月,蒋某某与彭某开始自由恋爱,并于2018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虽生育一子一女,却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导致双方感情破裂。2021年5月双方在开州区法院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彭某抚养,婚生女由蒋某某抚养,互不给付抚养费;由彭某分两次支付蒋某某财产分割款50000元。首批款项到期后,彭某未按约支付,蒋某某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彭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彭某账户后,接到彭某打来电话,表示愿意想办法给付执行款,但请求法院解决女儿探视权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彭某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探视权争议,但考虑到彭某作为父亲希望探视女儿的急切心情及另行诉讼时间长、执行难的客观实际,执行人员决定改变就案办案的思路,对该案进行调解。然而,当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的想法告知申请执行人蒋某某后,蒋某某不仅不同意被执行人探视女儿,还指责彭某不让其探视儿子,要求执行法官按法律文书执行财产分割款。在双方的互相指责中,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子女与父母的亲情被阻断。

能动司法、温情执行化积怨

面对困境,开州区法院本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理念,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讲法理、讲情理、讲典型以最大程度化解各方抵触情绪。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人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就子女探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近日,双方到开州区法院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在执行法官组织下进行了第一次探视,在子女的欢声笑语中,双方都为先前阻拦对方探视子女流下悔恨的眼泪,被执行人也按约支付了全部房屋分割款。至此,一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父母探视权行使、财产分割兑现的婚姻家庭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俗话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夫妻感情破裂了,但孩子是无辜的。父母离婚,本身对孩子已是巨大的伤害,离婚后的父母更应平和、理性处理双方的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开州区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诉源治理,积极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倡导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善意化解分歧,避免当事人再次对簿公堂,促进86名当事人达成和解,兑现432.36万元,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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