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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法官,扣留的‘小尾巴’工资拿到了。”

2月15日,正值元宵佳节,而云阳法院第二调解室却挤满了人。一群当事人把法官团团围着,你一言我一语地表达着自己的诉求。

2021年,被告张某承包某土地储备项目,雇请云阳县宝塔乡民强村郭某等村民负责挖桩。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被告在向原告支付工资时,却扣留了部分款项。张某称,因工人在劳务时未遵守劳动纪律遭致发包方罚款,自己蒙受损失,故应在核发工资中予以扣除。原告认为双方事前未对此进行约定,罚款不应由其承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数位村民未能足额领取工资。

法官了解案情后,将双方顾虑详细分析,阐述利弊,并分别做了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当日,郭某等村民收到被告张某转来的案款,开心地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一组民工工资案件合理合法得到处理。

一名村民现场感激道,谢谢你法官,这钱总算拿到了,可以开心出去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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