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月17日,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号)》中明确规定:“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从事个人英语培训的杜某某在公告发布后,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私自于2022年2月17日至21日分批组织6名学生在青山区呼得木林新天地15C自己家中多次进行英语辅导,参加培训人员中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刘某某,造成新冠疫情传播严重扩散风险,青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杜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配合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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