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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5起粮食购销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原标题:福建通报5起粮食购销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来源:央视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1.厦门市军粮供应站原站长苏孙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07年2月至2015年12月,苏孙菁在担任厦门市军粮供应站站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滥发津补贴,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截留公款,造成国家专项资金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构粮食购销业务套取差价补贴款,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21年12月,苏孙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潘福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03年至2018年,潘福海在担任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借款给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业务关联单位并从中获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储备粮轮换工作中,违规改变合同履行方式,致使储备粮销售款长期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在储备粮油轮换、代储以及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1年12月,潘福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长汀县策武粮站原站长傅文金严重违法问题。2011年 7月至 2021年 7月,傅文金利用担任长汀县新桥粮站站长兼出纳、策武粮站站长兼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新桥粮站、策武粮站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数额较大;2010年至 2014年,傅文金在担任新桥粮站站长期间,滥用职权,虚构粮食购销业务套取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用于粮站日常支出,导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得不到落实,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21年12月,傅文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龙岩市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焕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3年至2021年,赖焕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出借粮食贸易资金,开展空转贸易和融资性借贷贸易,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购销贸易、资金出借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2021年11月,赖焕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刘顶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1月至2021年1月,刘顶奇在担任福安市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消费卡,滥发放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虚列支出、截留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搬运、仓储器械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1年12月,刘顶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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