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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一起18年的纠纷

原标题:一封感谢信,一起18年的纠纷

近日,南岸法院院长收到一封来自重庆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名职工的感谢信,信中写道:“你们本着公道、和谐、高效的原则,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审理调解,每个环节都做到了热情、仔细、公正、高效。”从一个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到39名职工团购商品房的购房纠纷,南岸法院民一庭法官主动深入群众,化解纠纷,获得高度赞扬。

今年5月,我院受理了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审判人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该案并非一起只涉及本案原告1人的简单民事纠纷,而是事关18年前两家知名国有企业与39名职工的购房纠纷。在当事人口中,这个纠纷已经成为他们心中延续了整整18年的无解“悬案”。

法官助理岳莉希望能以本案为切入点,尝试集中解决所有购房人员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在黄家琴法官的指导下,她详细了解案件的背景,原来,早在2003年3月,重庆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39名职工就与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团购房协议,并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了56万元订金。2009年,该房地产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却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团购职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且39名职工已经支付的订金也一直未能得到退还,双方因此产生诸多矛盾,迟迟未能妥善解决。直到最近,其中一名职工起诉至本院,寻求司法救济,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订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在办理过程中,法官助理岳莉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购房人员,耐心听取团购职工意见,并提出了初步和解方案,但在实施调解时还是遇到了许多具体的难题,如纠纷发生在18年以前,双方矛盾深;涉及职工多,案涉企业相关制度严格、程序繁琐,沟通难度大;签订购房协议职工有的已经离世或已定居外地多年,无法亲自到场签订和解协议……面对这些难题,岳莉都认真对待,本着尊重历史原则,创新思路为双方着想,逐一有效化解难题,终于促成包括本案原告在内的39名职工与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拖欠39名职工十余年的赔偿款正在兑现。至此,这一事关39个家庭、历时18年的历史遗留难题,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一封感谢信,一起18年的纠纷

一封感谢信,一起18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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