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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点燃自家房子捅死救火村支书 村民:他平时腰上别把刀,曾因故意伤害入狱

原标题:河北一男子点燃自家房子捅死救火村支书村民:他平时腰上别把刀,曾因故意伤害入狱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一村支书救火被纵火者捅死一事引发关注。

遇害村支书邱超的妹妹邱小侠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邱超今年35岁,是任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刚上任半年。事发于10月7日早上5时40分左右,邱超正在家里睡觉,接到村民电话称邱某顺把自家房子“点着了”,邱超赶到现场后立即给119打电话,可是邱某顺阻挠救火,见到邱超报警后,拿刀捅向邱超,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10月20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获悉,目前村委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正在和邱超家属商讨善后事宜。据澎湃新闻报道,邱某顺已被抓获。

阻挠救火被杀的村支书:

曾自掏腰包为村里安装新路灯

据邱小侠20日拍摄的视频显示,经过一场火灾后,纵火者邱某顺家房屋已破旧不堪,墙面被熏的漆黑,地面布满核桃,农具散落在一旁,一间里屋未修缮完毕,另一间堆满被褥、油桶、啤酒瓶等杂物。

▲据邱小侠10月20日拍摄的视频显示,经过一场火灾后,纵火者邱某顺家房屋已破旧不堪

▲据邱小侠10月20日拍摄的视频显示,经过一场火灾后,纵火者邱某顺家房屋已破旧不堪

目击邱超被伤过程的65岁亢姓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住在邱某顺家附近,10月7日,他看到有消防车进入村子,才知道邱某顺家着火了,他到达现场后看到邱某顺对着邱超说了一句“你打电话呢?”话毕,拿出刀捅向邱超。

“消防队来了,但是邱某顺不让救火,他自己点了又不让别人救火,还拿着刀在旁边晃,邱超就给110打电话,随后邱某顺就用刀去捅他,向邱超的腹部和头上各捅了两刀。”亢姓村民表示邱超当时正关注火情,对于邱某顺的袭击来不及反应。

据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经鉴定,邱超符合锐性外力作用于右腹部致肝脏破裂、腹主动脉及下腔静脉断裂,失血休克死亡。

邱小侠称,哥哥邱超与邱某顺平日里没有矛盾,邱超一直与母亲同住,至今没有成家,其父亲因食道癌去世,生前曾担任村里的村支书,为了完成父亲的愿望,哥哥在今年3月份从外地回到村里竞选村支书,此后为村里带来不少变化。

据6月16日秦皇岛新闻网曾刊登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直通车”夜间走路不再摸黑了》的文章显示,任各庄村的路灯坏了有两年多,村民们摸黑出行十分不便。6月12日,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邱超自掏腰包5000多元为村里安装了近40盏新路灯。“在村民们眼里,不善言语、干得多说得少,邱超是个干实事的村干部。知道村里没钱,他带着村干部、党员和村里的年轻人义务清扫卫生、修路,村里人自己能干的活儿决不花钱请人。”

▲任各庄村超200名村民联名请求当地政府为邱超因公殉职给予应有的荣誉

▲任各庄村超200名村民联名请求当地政府为邱超因公殉职给予应有的荣誉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事发后,任各庄村超200名村民联名请求当地政府为邱超因公殉职给予应有的荣誉,给予罪犯邱某顺法律严惩。“我希望村里能为我哥开一个追悼会。村里说会有赔偿,但这都不重要了,人已经去世了,我只想为我哥讨一个公道,让他得到应有的荣誉。”

对于村支书邱超救火反被纵火者捅死一事,坟坨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其他情况不方便透露。10月20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获悉,目前村委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正在和邱超家属商讨善后事宜,至于后续是否会有其他荣誉,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暂不了解。

行凶者妻离子散一人独居

曾因故意伤害罪入狱四年

至于邱某顺为何放火,住在邱某顺家隔壁的亢女士猜测邱某顺悲观厌世,可能“不想过了”。亢女士家房屋紧挨着邱某顺,7日当天她正在家中酣睡,突然意识到烟雾进入家内,才得知隔壁家已着火。“当时我家里都被熏透了,后来邱超过来给消防打电话,幸亏救得及时,没有大的损失。”

▲邱某顺家

▲邱某顺家

据亢女士讲述,邱某顺本人没有正经工作,今年40多岁,一个人住在屋里,父母都去世了,其妻子已离开没有音讯,唯一一个儿子跟着其妹妹去了外地,很少回来看望邱某顺,村里人与邱某顺也没有过多交际。

“他(邱某顺)倒不是像别人想的那么坏,小时候也是被父母娇生惯养,我看着他长大的,她后来妻离子散了,又蹲过一次监狱,整个人就变了,经常和别人起冲突。”亢女士说,邱某顺坐牢回来后,亲戚朋友一开始也都接济他,亢女士经常给邱某顺家供水,可是后来他开始不学好,“打牌、和人起冲突,大家都离得远远的,不愿意和他打交道。”

有村民称邱某顺平时腰间别把刀,经常和人起冲突,也有村民对他入狱的事情有所耳闻。红星新闻记者随后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据(2015)抚刑初字第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河北省抚宁县人民检察院在2015年以故意伤害罪对邱某顺提起公诉。

经河北省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24日13时许,在抚宁县抚宁镇南商业街街口,被害人付某与被告人邱某顺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动手厮打。在打斗过程中,邱某顺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将付某脖子、肚子扎伤。经抚宁司法医院鉴定中心鉴定:付某腹部开放性刀刺伤,小肠破裂……其伤情为重伤二级。最终,邱某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红星新闻记者罗丹妮

责任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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