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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婴儿烧伤致残,“夺命”电动车如何管理

原标题:5个月婴儿烧伤致残,“夺命”电动车如何管理

2021年以来

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

时隔4个月后,成都电瓶车电梯内起火致5人受伤一案有了进展。9月24日,受伤女婴母亲刘女士称,成都成华警方已以失火罪将该案移交检方提起公诉。

今年5月10日,四川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车爆燃,造成电梯内5人受伤,其中一名仅有5个月大的女婴全身烧伤面积40%,她的外婆全身烧伤面积达到75%。

在上述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出台相关政策,严禁电动车等进入居民小区、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也严格规范了电动车停放以及电动车充电等相关问题。

5月10日,成都成华区电动车起火致5人受伤。图/网络截图

5月10日,成都成华区电动车起火致5人受伤。图/网络截图

然而,由电动车酿成的悲剧仍时有发生,就在9月20日,北京通州区一小区租户将电动车锂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池爆炸起火造成5人死亡。

不容忽视的是,有统计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电动两轮、三轮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3亿辆,并且仍在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原本让人们出行更加便利的电动车,缘何变成了“伤人”甚至“夺命”工具?

5个月女婴被烧烧伤致残

今年5月10日傍晚,成都市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发生爆燃。一名年轻租户刚将电动车推进电梯,不到一秒钟,电动车突然冒出白烟,燃起大火,此时电梯门已经关闭。这场火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全身烧伤面积40%,其外婆全身烧伤面积达到75%。

事发后,老人和孩子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治疗,情况不容乐观。由于难以承担高额治疗费用,家属两次通过筹款平台向外界求助。9月26日,受伤婴儿母亲刘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两人治疗费用已经接近190万元。

刘女士称,目前,老人还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生活仍然不能自理。她的女儿则因医院床位紧张,已在8月初出院,但孩子全身疤痕增生严重,双手手指仍然比较僵硬,功能还未恢复。“医生说等到孩子三四岁时还需要做扩张手术,10岁左右还要做疤痕相关的手术,未来至少需要10年时间恢复”。

事发后,成都市成华区消防部门曾进行事故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内蓄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刘女士提到,消防部门在调查时发现,事故电动车为私自组装且经过多次转卖,电动车所用的电池也是二手报废蓄电池。

7月18日,杭州玉皇山路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自燃,车上父女被烧伤。图/网络截图

7月18日,杭州玉皇山路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自燃,车上父女被烧伤。图/网络截图

目前,成都市成华区警方已将收集的相关证据移送至检察院,检方将以失火罪对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刘女士透露,事发时,电动车车主已经搬离小区,车辆被留给室友使用。事发后,推电动车的租户烧伤面积也达到20%,双方家属曾在医院见过一面,此后再无联系。

与此同时,法律援助律师正在收集电瓶车电梯自燃事件相关证据、材料,待老人好转之后做了伤情鉴定,刘女士和家人将向事故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包括电动车车主、推电动车男子、物业、电动车电池销售方和组装人员等。

“除了物业,那些人都是社会底层人员,其实也没什么钱,我们能得到的经济赔偿可能也不会很多,但我们还是要走法律程序,为老人和孩子讨一个公道,同时也起到社会警示作用。”刘女士说。

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炸引发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发现,裁判文书网上,涉及电动车起火引发伤亡事故的文书超过200份。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引发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累计达到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

在成都电动车电梯内起火事故发生后不久,7月18日,杭州一辆电动车在行驶中起火爆炸,车上父女二人被严重烧伤,消防部门初步判断,电动车起火的原因是后期更换的锂电池故障;就在同一天,湖南长沙雨花区一自建房一层楼梯间存放的电动车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7月发布的消息显示,2021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从火灾场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从发生月份来看,电动车火灾随气温升高呈逐月上升趋势,其中,6月发生1215起,比1月增幅高达56%。

为何电动车爆炸、起火事故频发?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锂电池由于能量较高、轻便、耐用等优势,备受市场青睐。但也因为生产过程不规范、使用操作不当等问题,容易发生起火、爆炸等事故。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也提到,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而过度充电、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

刘彦龙称,目前电动车大多采用电池和车辆分开的形式销售。锂电池生产企业较多,许多不规范甚至三无企业混在其中,消费者可能会因为价格低廉选择一些杂牌电池,质量难以保障。另外,消费者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也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这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事实上,对于电动车及电池火灾事故的防范,有关部门早已出台规定。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2019年7月1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不过多个专家认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目前仅是一个推荐性国标,即企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应该将其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刘彦龙建议,应定期对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问题的企业进行追责,杜绝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可以考虑对电动车实行编码制度,即一款车对应一块电池,防止经销商私自替换电池。“如果编码不一致,就证明经销商换过,或者消费者自己换了电池。对于生产厂家来说,能对自己生产的电池做一个保障,也防止低劣电池混入市场”。

同时,消费者也应遵守使用办法。刘彦龙称,除了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品牌电池外,消费者还要规范使用电动车及电池,如不违规改装,在充电过程中尽量使用匹配的充电器,防止过度充电、线路老化,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等。“其实发生火灾的原因也不仅仅是电池问题,比如线缆老化引起短路、充电器出现问题等,也会引起火灾,这都需要警惕”。

“上楼”难题如何治理

在成都电瓶车电梯内起火致5人受伤事件发生后,禁止电动车“上楼”也成为各地管理部门和物业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

今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其中就电动车停放以及电动车充电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楼中停放或充电,违者将处以高额罚款。规定提到,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多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南京市修订电梯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车和蓄电池不得进入乘客电梯;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通知,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北京、西安、济南、潍坊等地小区安装电梯租车系统,禁止电动车上楼、进楼梯等。

然而新规实施后,即便多个部门加强了宣传教育和管理手段,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仍普遍存在。不少电动车车主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也清楚电动车上楼的危险性,但小区内设施不全,没有停车棚和充电桩,影响电动车的正常使用。

刘彦龙表示,社会、街道、社区等在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等行为时,应多考虑满足市民需求,如增设车棚和充电桩等设施,设置合理的充电费用。“否则老百姓没地方充电,即便车子不上楼,电池还会被偷偷带上去”。

9月20日凌晨,北京通州区发生的电动车火灾事故,正反映了这一情况。根据官方通报,一小区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池爆炸引发火灾,随后,火势迅速从3层蔓延至楼上,被烧的居民家中几乎成废墟。

9月24日,新华网客户端发布社评称,应疏堵结合挡住电动车上楼。充电是车主的刚需,只堵不疏,难有长效。一些车主可能还会想更多“办法”,进一步制造“隐秘的危险”。由此来看,相关方面还需积极回应车主们的充电需求,尽快完善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同时在开放时间、充电收费等问题上做到便利合理。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张宝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充电设施建设应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从城市规划、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面统筹考虑,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小区时,为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停放等设置合理的区域,小区居委会、物业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责任编辑:薄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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