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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途中掉包茅台酒 司机犯盗窃罪获刑三年两个月

原标题:运输途中掉包茅台酒,司机犯盗窃罪获刑三年两个月

从事个体运输的豆某是某货运平台的注册司机,因日常开销大,入不敷出,遂对自己运输的货物打起了“歪主意”。豆某在一次运送茅台酒的途中,伙同他人采取掉包方式盗窃两箱茅台酒。据顺义法院8月30日通报,司机豆某被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23日,被告人豆某通过某APP承运茅台牌燕京八景53度白酒50箱,在行至顺义途中,其与他人以假酒调换真酒的方式,盗取白酒两箱,后予以变卖。经鉴定,被盗白酒价值9.7998万元。2020年1月16日,被告人豆某经民警通知主动到案。

据了解,当时,被告人豆某通过某APP承运A公司负责运输的B公司的白酒50箱。当天下午,被告人豆某从A公司处将白酒50箱提走,并装上其驾驶的货车。在被告人豆某将货物运往B公司仓库途中,豆某与他人共同将前述白酒中的2箱的包装打开,取走其中16瓶真酒,将假酒装入原纸箱中重新封好。豆某将这2箱假酒连同其余48箱白酒运输至B公司的仓库,交付给B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员工在检验外包装未发现异常后收货。豆某等人将通过掉包取得的16瓶白酒予以变卖,所得赃款已分赃。2020年1月16日,被告人豆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经评估,被盗白酒价值9.7998万元。

据被告人供述,当时自己收揽到货物后并没有直接开往收货地址,而是在途中拐进了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的偏僻小道,随后自己联系了同伙,由他们完成了“掉包”,从外表看根本看不出来货物包装被打开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豆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豆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的情况,法院在量刑时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豆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豆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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