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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做工程?别落入诈骗坑!诈骗四十多万元获刑八年六个月

原标题:有关系做工程?别落入诈骗坑!诈骗四十多万元获刑八年六个月

老罗开了家公司,专门承接外墙粉刷工程。当地某单位新建办公大楼,总承包方将外墙粉刷工程公开招标、对外分包,老罗很想揽到工程。关键时刻,老罗经人介绍认识了小刘,小刘称与项目部经理关系很好,可从中协调“中标”工程,并以跑关系需要经费为由,向老罗索要 2万余元。不久,小刘向老罗反馈,项目部经理已知晓此事,并要跟老罗通话。

电话中,“项目部经理”表示不方便和老罗直接联系,有什么事找小刘,老罗心领神会。前前后后,老罗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给小刘支付好处费 40余万元,但工程的事却迟迟得不到落实。老罗坐不住了,于是联系小刘和“项目部经理”,想问个明白,结果两人却音信全无、不知所踪。多方求证后,老罗方才意识到这是小刘导演的一场骗局,那个“项目部经理”不过是小刘变声假扮的。老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小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案中,小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与项目部经理交好的事实,假扮项目部经理,多次骗取老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寄语

防不胜防啊......很多上当受骗的人都有这种感叹。其实,防骗很简单:第一,天上不会掉馅饼,莫贪图小利;第二,勤劳才会致富,莫想发横财;第三,干事创业走正道,莫去“走歪门”;第四,身正不怕影子斜,莫信“假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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