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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八旬未婚独居老太100多万元,获刑十三年

原标题:男子诈骗八旬未婚独居老太100多万元,获刑十三年

免费领取礼物后,八旬孤寡老太被骗了100余万元。

7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诈骗一名八旬老太的诈骗罪案件,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宝山法院介绍,2016年,郑某为开展旅游推销工作,在宝山区众多小区的信箱中投放免费领取鞋子的传单。有顾客想要了解情况时,便向他们推荐旅游,从中赚取高额返点。

2016年下半年,80岁的李老太在自家楼下信箱里看到该广告后,电话联系郑某表示想要领取鞋子。郑某冒名“陈国忠”送鞋推荐旅游时,了解到李老太是未婚独居老人,并且喜欢做一些理财。随后一段时间,郑某请李老太吃饭,慢慢赢得了李老太的信任。

经查,2017年1月起,被告人郑某取得被害人李老太的信任后,编造在其处投资理财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噱头,以投资游轮、空调生意等事由诱骗被害人李老太投资。这期间,被告人郑某又利用被害人李老太年老不会使用银行ATM机取款、转账,以方便投资为由骗得被害人李老太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共二张,尔后通过ATM机转账、取现10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嗣后,被告人郑某将二张银行卡交还被害人李老太,被害人李老太根据被告人郑某的要求将二张银行卡注销。

2019年2月起,李老太逐渐意识到不对劲,开始向郑某催要欠款,郑某无力还款后就将李老太的电话拉黑。2020年8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

日前,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郑某退赔被害人李老太的经济损失。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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