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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筹建难度大,未达成所愿” ? 律师:疑为混淆概念

原标题:“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筹建难度大,未达成所愿”?律师:疑为混淆概念,设立基金无难度

6月30日,林生斌在个人微博公开了自己再婚得女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曾被网友称为“林先生”的好父亲、好丈夫,瞬间人设崩塌。

2017年保姆纵火案发生后,林生斌在媒体采访时表示筹建“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并决定把获得的赔偿,全部用于“潼臻一生”基金,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

林生斌

林生斌

“潼臻一生”基金真的成立了吗?获得的民事赔偿是否捐助给了基金?7月9日,据北青-北京头条报道,林生斌的代理律师回应筹建基金会:林生斌并未表示将人身赔偿款捐给基金会。其代理律师表示,该案民事部分结案后,林生斌曾就筹建基金会数次向他咨询,但由于“客观上难度大,未达成所愿”。

7月9日,长期关注公益圈乱像的周筱赟律师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林生斌疑在混淆基金和基金会的概念,此事背后,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严肃的法律问题。

律师:基金和基金会为不同法律概念设立专项基金并无难度

2017年7月12日,林生斌曾公开发表了一篇以《“蓝色钱江6·22火灾案“遇难者家属法院筹建“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为题的文章。文章称,他将联合好友成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以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倡导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

标题中为“潼臻一生”基金会

标题中为“潼臻一生”基金会

文章中为“潼臻一生”基金

文章中为“潼臻一生”基金

周筱赟指出,林生斌的公开发文中,标题中为“公益基金会”,而正文内容却是“公益基金”。实际上,公益基金和公益基金会为两种法律概念。公益基金会是独立法人,公益基金,即专项基金,是挂靠在公益基金会名下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账号,独立法人资格。

周筱赟对所谓“客观难度大”表示不理解。周筱赟表示,从目前信息看,林生斌既没有成立公益基金会,也没有成立专项公益基金。设立基金会,确实存在比较高的准入条件,且需要经过行政审批。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而设立专项基金,就容易多了。不需要行政审批,也没有资金准入门槛。专项基金是项目制,只需获得挂靠的基金会同意,很小的金额就能启动,甚至是一块钱,前提是挂靠的基金会同意。林生斌为什么不选择后者呢?

林生斌不想捐款可以反悔吗?

律师:公益捐赠不能反悔,否则将严重消耗社会信任

林生斌曾表示,拿到赔偿款后自己一分钱都不会花,将把获得的赔偿,全部用于“潼臻一生”基金。

根据2019年4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情况通报,经过法院调解,林生斌、妻子朱小贞父母,和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已全面履行协议。林生斌获得了多少赔偿金公众无法知晓。那么,林生斌获得了赔偿金之后,不想捐了,可以反悔吗?

周筱赟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公益捐赠协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捐赠人如果不履行,捐赠对象可以要求捐赠人履行,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林生斌是不能反悔的。”

周筱赟指出,林生斌在2017年7月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把所有赔偿金用于该公益基金,但同时在宣布筹建该公益基金的文章中却称“筹建该公益基金和火灾善后处理没有关联”,也就是获得的赔偿金和公益基金无关,是一种极端不诚信的表现。这只会导致社会信任被消耗殆尽,让公益举步维艰。

封面新闻记者叶海燕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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