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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卫健委回应“一新冠感染者流调报告遭外泄”:正在调查

原标题:宁夏卫健委回应“一新冠感染者流调报告遭外泄”:正在调查

针对“宁夏一新冠感染者流调报告被外泄,身份证号和住址等信息遭流传”一事,5月10日上午,宁夏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昨日已关注到新冠感染者流调报告遭外泄的情况,第一时间已与宁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以及相关单位进行对接,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调查。

5月10日上午,宁夏网警巡查执法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相关部门会处理,情况暂时还不能公开”。

据沸点视频5月9日报道,针对此事,宁夏疾控中心回应称,流调报告会同步给多个关联部门,目前不清楚在哪个环节泄露,正追查泄露源并给予相关人员处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网传范某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及其亲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详细行程记录等。

针对病例个人信息遭外泄流传的情况,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分析,疫情防控单位发布病例的个人信息须遵循必要性原则,仅限为了公共利益所需。一般情况下,疫情防控单位可公布患者的住所与所到过的地方,以提醒上述地方的相关人员防疫,而不可公布与防疫无关的其他个人信息;在特殊情况下,譬如为寻找、追踪患者,可以公布更具体的个人信息,以维护公共利益。

私自散布、转发传播病例的个人信息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丁金坤分析,散布、传播病例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造成困扰,属于民事侵权。散布信息者须承担民事责任,譬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应予以治安处罚。

据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卫健委网站5月9日通报,范某,男,32岁,2021年4月23日入境上海,经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阴性后,5月7日解除隔离由上海返银,返银首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宁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判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患者已转至定点医院救治,密接人员正在追踪。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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