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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善意文明执行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善意文明执行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标的共计400万元。

我为群众办实事  善意文明执行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详情

2016年4月3日重庆平湖石材有限公司从重庆新来渝建材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石材,一直未支付该笔石材的货款。新来渝建材公司遂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依法于2020年11月11日作出裁决,平湖石材公司向重庆新来渝建材公司支付货款295万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15000元以及承担本案仲裁费43190元。但直至今年1月24日,平湖石材公司完全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新来渝建材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调查了解到,平湖石材公司因对外应收款无法回笼,导致资金链断裂经营出现困难,企业濒临破产,大量员工工资未发。如何妥善处理本案,既要给被执行人公司喘息的机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又要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新来渝建材公司的胜诉权益落在实地,问题摆在了执行法官面前。

通过合议,执行法官决定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根据案件特点“因案施策”。结合平湖石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一方面与新来渝建材公司负责人沟通,为平湖石材公司争取一段筹款时间,同时争取对方的理解,促成分期还款方案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责令平湖石材公司报告财产,对生产资料暂不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保证该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让公司得以再生造血,有能力履行相关债务。

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两家公司协商,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努力打消双方心中的疑虑,最终双方于近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最终执结。

如何确保维护当事人权益有力度,善意文明执行有温度。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重庆二中法院秉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并重的办案理念,坚持因案施策,大力释法析理,积极化解各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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