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杨颖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万元

原标题:杨颖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万元

新京报讯 4月2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杨颖(英文名:Angelababy)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播报中显示,2015年11月-2020年3月期间,被告刘某使用其网络账号连续发布多条针对杨颖的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文章。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文章中,很多内容用语极其污秽,极具侮辱性,贬损了原告的人格,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超出了正当评论和批评的边界,构成侵权。判令被告须连续30日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损失共计60000元。

新京报编辑吴冬妮

责任编辑:张迪

相关阅读:
上海集中供房现魔幻剧情:为不触发“计分制” 开发商“花式躲避”购房者 男子欲持刀刺杀米哈游公司创始人 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