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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称买一楼的房子收房时变“二楼” 保利:没有欺骗消费者

原标题:业主称买一楼的房子收房时变“二楼”,保利:没有欺骗消费者

近日,一位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她2018年在广州保利半山花园购买一套两百多万元的房子,原本看中了一楼贴近花园,进出方便,然而收房时却发现房子与样板房不符。两年多来,她多次联系开发商,均未得到解决。

“购房合同上写的1楼,收楼时因为架高一层多出4个车位,1楼变2楼,房产证下来又变成了‘层次3-4‘。”雷女士说。

购房合同上显示雷女士购买的房子为1层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购房合同上显示雷女士购买的房子为1层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雷女士称,然而到达自己购买的房子前,她发觉“被骗了”。她告诉澎湃新闻,当时看的样板房只需要经过几个台阶就可以直接进入花园,入户门旁边则是停车位。然而样板房还在,实际收楼的房子却变了个样,“房子被架高了一个楼层,下面多了4个停车位,入户要先爬一大段长楼梯,独门独户也变成了和另一户居民共用一个长廊,原本和地面几乎齐平的花园,成了二楼的空中花园。”

地面停车位成架空层停车库

地面停车位成架空层停车库

今年2月,雷女士拿到了该房的房产证,然而她发现房产证上她的房屋所在层次显示为“3-4”,这让她十分困惑,“我的房子到底是在几楼?”

房产证上所在层次一栏显示雷女士的房子为“3-4”

房产证上所在层次一栏显示雷女士的房子为“3-4”

此外,她认为,房子下面架空层多出4个停车位,是开发商出于经济价值设置的,但却切实影响了自己的住房体验,应该对她的权益受损做出经济赔偿,但双方未协商一致。

针对上述情况,4月14日,保利房地产集团广东公司的公关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该小区在2017年进行报建时,雷女士所购买的房型就是按照1层来报建的,购房合同上的房号为自编门牌号,经公司复核,合同房屋地址与不动产证一致,均为1层,不存在房产证与购房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对于不动产证上所在层次显示“3-4”的内容,该公关人员说:“‘所在层次’不一定指肉眼所见的层数。”。

该公关人员还表示,对于多出来的架空层,在2018年售房时,小区的现场沙盘和楼栋展示都有提示过“存在一层的空间”,没有欺骗消费者。至于样板房为何与实际房屋不符合,她表示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再进行回复。

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4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住建局已组织技术人员及开发商负责人到现场了解情况,鉴于相关图纸资料从档案馆申请调出需要时间,目前还无法确定开发商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开发商承诺(本月)21日前向我局及业主提供详细图纸进行核实,我局将会继续跟进协调,如发现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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