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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作品入编课本却“面目全非”?专家:相关改动不涉及侵权

原标题:萧红作品入编课本却“面目全非”?专家:相关改动不涉及侵权

近日,一篇名为“萧红入编课本的不幸遭遇”的文章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文章称,“语文教材的编者对萧红作品进行了拙劣的改动。”如“2019年‘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三年级下册《火烧云》一课,它宣称选自《呼兰河传》,却与原作出入极大:节选部分不足八百字的原文,被删去了二百多字,剩下的四分之三篇幅也被改动多达百余处”;又如“2019年‘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五年级下册的《祖父的园子》一课,”同样节选自《呼兰河传》,“对原作篡改达一百二十多处。”

对此,有网友留言,“如果原作很不堪,为何选入教材?如果原著很不错,何必这般‘整容’?”

也有网友认为,如果作品“与如今语法规范相去甚远,”应予以修改,“至于个人风格,在语言规范面前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

4月8日,该文作者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郭玉斌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类改动,不符合儿童的学习心理,亦不利于文化传承,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对此,多位出版界专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版行业有着严格的出版规范,相关改动不涉嫌侵犯著作权。

作品入编课本

但多处内容被改动

前述文章以《火烧云》一课为例,“原作开篇写道:‘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其中的‘一过’被改成‘过后’。这一时间副词改得没道理:‘一过’是表示‘刚一过去’,是一个短暂、明晰的时间概念;‘过后’则可能是一个较长的、模糊的时间段。对于很快就会消失的‘火烧云’,当然原作的‘一过’更恰切。接下来一句:‘照得小孩子的脸红红的。’课文在其前面加了‘霞光’二字,这完全违背作者的意志。萧红在原作中表示,‘说‘晚霞’人们不懂,若一说‘火烧云’就连3岁的孩子也会呀呀的往天空指给你看。既然当地人连‘晚霞’都不懂,怎么可能懂得其衍生出来的词‘霞光’呢?但编者很任性。之后是把原作的‘喂猪的老头子,往墙根上靠’,改作‘喂猪的老头儿在墙根靠着’。有过东北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土墙的墙根很多是坡状的,所以‘往墙根上靠’是一个满有生趣的灵动影像,课文这一改却变成了呆板的静态画面,遮掩了原作语言的神采。

▲课本中的《火烧云》

▲课本中的《火烧云》

而在《祖父的园子》中,萧红原文为:“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

郭玉斌认为,“课文将‘啸’字换成了‘呼叫’。‘啸’是长而尖厉的声音,而‘呼叫’则不是确定的声音,这是把一个特别具象的、传神的词变成了指向模糊不清的词。课文还将两个‘大榆树’的‘大’字都去掉了,然而在孩子的眼中,那榆树只有‘大’,才显出种种神奇的景象,所以作者才反复强调这个‘大’字,但不明白编者为什么要将其去掉?课文将‘冒烟了’‘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中的‘了’字去掉,看似去掉的是两个无关紧要的句末语气助词,实则抹杀了儿童语言的朴拙与自然。”

再以《祖父的园子》中的另一处改动为例,萧红原文为:“祖父大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我:“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课文将其中的‘摘’字改成‘拔’,这又不准确了。因为把草‘拔’下来,往往让人感觉是‘连根拔起’的意思,而祖父为了给‘我’示意狗尾草与谷子的区别,仅仅是把狗尾草的‘穗’抽出来,所以用‘摘’字是妥帖的。”

红星新闻记者对比相关课本和多本《呼兰河传》发现,上述例子属实。课本分别为:2019年12月第1版的五年级下册语文、2018年12月第1版的三年级下册语文,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显示“由教育部组织编写,北京大学中文系温儒敏教授担任总主编。”成都新华文轩书店总府书城的三位工作人员近日均称,这套语文课本为目前该处唯一在售的义务教育教科书,尚无其他版本。

前述争议之处,多家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作品《呼兰河传》保留了萧红大部分原文,少数地方有改动。如浙江教育出版社2018年11月第1版、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太白文艺出版社2013年9月第1版。

而关于人民教育出版社课本的涵盖范围,《人民日报》文章显示,“2017年9月,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的义务教育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由人教社出版发行,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统一使用,2019年秋季实现所有年级全覆盖,统编高中三科教材在部分地区开始使用。”

质疑:

经典文学作品入编教材可修改

但修改权利应有限定

4月8日,红星新闻致电该文作者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郭玉斌。郭玉斌表示,该文确实为他所写。

在郭玉斌看来,将萧红作品进行上述改动,对孩子的影响“非常深远。”他认为,在其小学阶段接触到前述课文,“无论从语文学习的角度,还是从将来对社会的认知的角度,都会有影响。”

郭玉斌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语文学习的角度来说,“毕竟是名家名篇,非常具有典范性。编者这么一改,就把一些非常富有灵性、有特点、有地域特色、符合儿童心理的地方,统统都改没了。以一种成人的眼光、成人的语言、成人的规范用语来做这个事,不符合儿童的学习心理。”

▲萧红塑像

▲萧红塑像

从长远来说,孩子长大后,“他会发现自己学的东西和真实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会有一种受蒙骗的感觉,对他将来的人生都会有影响。”

同时,郭玉斌认为,从文化传承的角度而言,此番改动,“把中华优良的文化、优良的作品断送了。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改,改得面目全非,已经不是作者原来的作品了。这种改动其实是对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执教者、对学习者的不尊重。这样改动原作品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经典文学作品入选教材,如需改动,应遵循怎样的改动标准?对此,郭玉斌认为,“修改是可以的。既然选入教材,那么编者们有一定的改动权。但这个权利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的限定。”他举例,如错别字、不合规的标点符号、特别生僻的词汇等可改动,“如果段落很长,可以做一定的小幅度删节,但一定要根据作者的思路、根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来改动。”

专家:

出版行业有严格的出版规范

相关改动不涉嫌侵犯著作权

参与国家统编教材编写、统稿的北京市特级教师、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研究员、首师大特聘硕士生导师陈维贤同样认为,前述改动不涉嫌侵犯著作权,“教材是公共产品,教材编写是国家事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以传承文化教育为目的。改动的目的,更不是侵权,是(为了)更适合孩子,更便于教学,不改动才不合适。”

陈维贤表示,《萧红入编课本的不幸遭遇》一文,“有好多地方是存在问题的。”他举例,该文称,“高中课本选入了萧红的散文《饿》,等等”,但“高中统编语文教材没有萧红的文章,这个可以确定的。”

“教材编写是非常慎重的,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陈维贤认为,“任何素材进入课本,都有可能进行一定的改动。文学作品再好,进入教材,不一定完全合适,进行改动是很正常的。”

言及改动标准,陈维贤表示,“进入教材,必须符合典范的标准。文章里面写的,好多地方不符合现代用语习惯。小孩要学规范的语言,所以小学课本中的改动稍微多一点。选进教材的,无论是内容还是艺术手法,肯定都非常好。但是这个‘好’,也不一定适合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高中有辨别能力了,就尽量地保持原貌,加一些注释。大学,更可以这样。所以不同阶段是不一样的。”

与此同时,陈维贤还称,“如果作家还在世,有时是让作家自己改的。如果不在世,是由编者来改。改的时候,经过了反复推敲。”

回忆教材编写过程,陈维贤说,“是教育部集中全国力量来编写的。教材编了以后,全国找顶尖的老师来审,比如,高中语文招100名特级教师来审。还有专业审核机构等。每一个注释、每一个改动,都是经过一个团队反复推敲并且广泛征求意见。”他举例,在高中语文教材编写过程中,曾“为了《论语》中的一个注释,派一个组,到山东去实地走访。”

“统编教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质量最高的一套教材,这基本上达成共识了。统编教材是教育部组织编写,温儒敏老师担任总主编。”陈维贤称,“不排除有个别地方改得不好,但我觉得统编教材不会出现他说的这种情况。如果真有问题,很快就会改动。”

四川人民出版社教育出版中心主任蔡林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版行业有着严格的出版规范,“我们业界有出版纪律。教材要求得更严,比如教材的字体大小、语言表达、错误率等,都是最严格的,因为它是范本。”

在蔡林君看来,文学作品和小学教材的出版标准并不相同,“作一些文学化的处理,在文学作品里是可以的,但是教材是有规范、有纪律的。孩子在学习了规范用语的基础上,可以做一些灵活的表达。”

蔡林君表示,作品入选后,“要根据出版物的属性,来要求文章呈现出的状态”,所以,萧红作品入编教材后的改动,并不涉嫌侵犯著作权。

红星新闻记者彭莉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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