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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女总裁举报法院院长索贿”:就该“有疑必查、有查必复”

原标题:女总裁举报法院院长索贿:就该“有疑必查、有查必复”

▲网络视频截图。

▲网络视频截图。

这两天备受关注的“女总裁实名举报中院院长索贿”事件,有了新进展。

对于举报人视频中提到的“郑州中院原院长索贿500万”和“公司土地被强行贱卖”两大问题,4月8日晚,河南省有关方面回应,省政法委会同省纪委监委等部门正在依法依纪展开核查;今日凌晨,河南高院还用1600余字的案情通报,详细公布了涉及隆庆祥公司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

4月7日女总裁视频举报,次日就表示核查+对所涉案件通报,不得不说,当地这记“回应组合拳”来得挺及时。在此事涉及郑州中院原院长于东辉(现郑州市政法委书记)的背景下,河南方面展开“高规格”的核查,也是对舆论关切的及时回应。

涉贪腐举报的舆情燃点向来很低。在这事上,“女总裁实名举报”、“法院院长”、“索贿500万元”等关键词的叠合,加上举报者“拼死一搏”的表态、坊间“翻版张家慧”的标签,相当于不断给其爆炸性“加杠杆”,想不引发舆论聚焦都难。而正视舆论关切、及时回复回应,是以公平消除猜疑的必要途径。

值得一说的是,举报人举报内容抛出的“问题线索”主要有两点:郑州中院原院长于东辉索贿数千万,实收近500万元财物;公司土地被强行贱卖。乍听起来,这其实是两码事,理应一码归一码,但既然都是“事”,就该哪一码都不含糊,哪一码都依法依纪公正处理。

这其中,秉持“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依法处理”原则,解决举报抛出的“问题”,尤为重要。

▲官方通报截图。

▲官方通报截图。

河南高院对所谓“公司土地被贱卖”的详细回复,就体现了这一原则。“公司土地被强行贱卖”的爆料指向的,无疑是对司法不当作为的“指控”,这牵涉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命题。

鉴于此,河南高院的通报中梳理了疑点台账,用“一一对应”式回应对疑点逐个销账:举报人称缴纳了全部被执行款,钱却被退回账上,土地仍被拍卖抵债,通报则对其所涉债务纠纷的来龙去脉做了复盘,呈现了隆庆祥、债权人、代为偿债企业复杂的三方纠纷;举报人称土地被强行贱卖,通报讲述了拍卖依据与过程。

通报对案情进行“高清还原”,显然有助于以案情公开去廓清事实,用平衡呈现去减少单一信源依赖下的偏听情形。

事有归口,物有辖属。举报重点提及的“法院院长索贿”情况,若是属实,那就涉嫌违法违纪。在此语境中,由省一级政法委与纪委监委核查,也是依法依规处理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展开核查”本就意味着,此事已进入上级监督与执纪监督视线。

目前看,院长索贿与否,仍是单方说法,在事实未明之前,公众宜慎下结论、等等真相,而不宜臆断先行。

只不过,考虑到涉事举报人提供了详细的财物清单(含现金、金条、虫草、个人家庭花费等),还放出了部分“受贿录音”,这难免引人浮想联翩。

如果真的存在法院一把手索贿的情况,那显然是挑战了党纪国法、破坏了司法公正,法律层面必须零容忍;若是举报不实,那也有必要该正名正名,还当事人以清白。

接下来,也希望个中疑点在“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依法处理”中消弭,希望事件以不枉不纵的处理收尾。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确有腐败,还是诬告,此事都需要公平合理处理,以维护法治威信与法律尊严。

□佘宗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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