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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懒得下楼从17楼扔700克垃圾,以高空抛物罪获刑

原标题:女子懒得下楼从17楼扔700克垃圾,以高空抛物罪获刑

4月29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钱某芳高空抛物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记者从闵行区检察院获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闵行区首例高空抛物案。

2021年3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钱某芳在自己住处打扫完卫生后,因懒于下楼而将8个小型玻璃瓶、1个金属罐子等垃圾(重约700克)装入一个白色纸袋内,从17楼住所的东侧卫生间窗口将垃圾向楼下抛掷,砸中被害人黄某停放在该小区楼下停车位上的车辆,致车辆后挡风玻璃、后行李箱等处损坏。经鉴定,车辆物损共计人民币1400余元。2021年3月12日,钱某芳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钱某芳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钱某芳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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