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起诉书:男子杀人后返回作案现场肢解尸体并抛尸,十年后归案
因怀疑同居对象陈某与他人有情侣关系,出生于1975年的男子胡某将刘某某杀害后肢解抛尸。
中国检察网近日公布的渝检一分院刑诉〔2020〕Z147号起诉书(下称:起诉书)披露了这起11年前的凶案。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胡某在婚内与陈某同居。2010年11月20日,胡某因怀疑陈某与他人发展情侣关系,遂到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陈某名下房屋查看。胡某进入房间先与刘某某(本案死者,男,殁年37岁)发生争执,后持刀对刘某某胸腹部捅刺,致其死亡。作案后,胡某逃离现场。
次日,胡某返回作案现场,对刘某某的尸体进行肢解,丢弃部分内脏后将剩余尸块装入腻子粉桶运回其重庆市渝北区的租赁房中。同月22日凌晨,胡某将尸块运至照母山古木峰隧道口顶部抛弃。经法医鉴定,刘某某机械性损伤死亡的可能性大。
2020年5月12日,胡某在重庆市两江新区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胡某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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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