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造谣丑化医院获刑三年,“软医闹”一样要“硬处理”
据“思明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因在就诊过程中与医院发生纠纷,一男子长时间持续利用网络散播谣言,恶意中伤医院及医务人员,引发大量不明真相网民的负面评价。日前,这起由思明区检察院起诉的厦门市首例网络伤医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该男子伍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这类“硬医闹”构成犯罪的可适用刑法予以处罚,但对于像网络造谣、持续“维权”、压床等“软医闹”行为应如何规制呢?该案件具有一定参考和警示意义: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软医闹”也是医闹,造成恶劣影响,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媒体报道,两年内,伍某利用微博账户发布数百篇信息,编造了该医院“活挖、买卖活人器官”等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丑化医院,并威胁、恐吓医生、医务人员,导致大量不明真相网民对医院作出负面评价,医生、医务人员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思明区检察院认为,伍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利用信息网络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一时的不满,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最终自食其果换来牢狱之灾,也再次提醒人们: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幻想利用隐蔽的网络身份造谣生事、肆意妄为,不只是错误的行为,甚至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随着全媒体网络时代来临,网络空间治理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方面,网络谣言具有传播快、影响范围广、持续性强等特点,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影响和伤害;另一方面,网络造谣成本低,且造谣者往往使用虚拟身份,存在查处难度大、维权难等问题。因此,近年来,类似于这样的“造谣生事”现象有抬头之势,必须引起重视,加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造谣生事者,必须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提高执法能力,广大网民要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健康有序的网络家园。
特约评论员郝巧玲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