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人注意!公园内这些行为将被重罚!
东莞的公园分布广泛,数量众多
市民很轻易就能在家附近找到公园
然而,在大家享用公园资源的同时
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画面
随意摘花、霸占公共设施、使用高分贝音响
……
这些行为既让旁人不适
也与文明城市相背离
现在
在公园的某些行为将会被重罚!
大家注意不要以身试法啦!
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莞将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在公园内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将划定各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公园按照其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规划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结合公园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息区、运动健身区、娱乐活动区、主题游赏区等区域。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设置告示牌,公示该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公园内分区情况及环境噪声限值,以及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设置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噪声监测设备,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有条件的公园还应当在健身、娱乐活动区域设置声屏障,并设置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噪声监测设备和公共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测并显示噪声值。
同时,在公园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服从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公园管理机构发现游人有违反公园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机关报告。
如在公园内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活动损坏绿化最高罚5000元
为维护公园绿化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游人应当遵守公园游园守则,文明游园,不得有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包括: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以树承重、就树搭建;堆放、焚烧树枝树叶、垃圾及其他物料等。
如违法以上规定,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罚款方面,其中,若组织的娱乐活动损坏了公园绿化,对组织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若游人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其余几项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则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植物公园应设置含二维码的植物标牌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在服务与管理方面,公园管理机构应当设置方便游客的遮阳避雨设施,公园出入口、主要园路、活动广场、建(构)筑物、停车场出入口等场所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公园建设智能化游客服务系统,设置相应的服务点向游客提供爱心药箱、便民雨伞、多功能充电、应急工具箱、休憩饮水、轮椅、婴儿手推车租借等便民服务。
而植物公园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电子档案,设置含二维码的植物标牌,方便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查阅植被的相关知识和资料。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禁止在公园内建设或者设置私人会所、茶楼、酒吧、夜总会、餐厅、酒店、宾馆以及其他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公园资源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
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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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莞香花开、东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