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什么中国家长喜欢逼婚?
来源:中国慈善家杂志
2014年9月27日,上海人民公园相亲角内人头攒动,父母将子女的征婚信息贴在雨伞上。
对现在的年轻一代来说,“逼婚的父母”大概可算得上是“新三座大山”之一。这些为了让自己子女早日结婚的父母,不仅挖空心思地安排相亲对象、去公园里摆摊一样打探消息(上海人民公园的相亲角甚至被Atlas Obscura一书收录为中国的“奇观”之一),甚至为了让子女早点结婚,会通过电话、微信等远程催婚,哪怕天涯海角。
有个女孩,父母为了逼婚,到她公司里坐着不走,她迫于无奈,于是和父母推荐的对象相亲结婚,但一个月后就离婚了。这当然是个悲剧,但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在她离婚之后,父母反倒也没催她再婚。她很难理解这种逻辑——是不是在父母眼里,一个成熟的女性只有在经历过婚姻(哪怕是失败的婚姻)之后,才算是成了一个正常的、被社会接纳的女性?
中国的父母为什么焦虑?
如果从父母的心理着眼,他们这样行事的逻辑其实并不难以索解。很多中国父母身上都遗留着一种传统心态:如果子女没结婚生子,父母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大事尚未完结。有些人病逝前,膝下子女未婚,不免觉得自己尚未尽到责任,大事未了,死不瞑目;相反,儿女完婚,子孙满堂,他们就觉人生再无挂碍,至少自己已经圆满完成一生使命。
在我老家崇明乡下,所谓“事体下落”,就是指盖房、子女成婚等一系列大事都顺利达成,那被视为一个中年人最轻松自在的阶段,除了安度晚年,就没有什么再需要操心、忧虑的事了。
正因此,很多中国父母潜意识里都有一张“时间表”:子女在什么阶段应该做什么事,例如大学里不能谈恋爱,但毕业后就应当开始找起来,最好30岁之前结婚,如此等等。有时这份“时间表”还不是根据子女的人生阶段制定的,而是根据父母自己的状态——有些父母直截了当地说,儿女应该在他们退休之前把人生大事都定下来,之后趁他们还没太老,快点把孩子也生下来。但麻烦的是,现在这一代年轻人不仅在恋爱、婚姻、生子上对精神性的要求大大不同以往,而且更不愿意按部就班地生活,于是,当父母发现自己的“时间表”被完全打乱时,就变得异常焦虑。
除此之外,这种焦虑也来自于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在中国社会的网络下,成为异类需要承受巨大压力。我妈虽然曾多次催我们要孩子,但有了一个孙儿后,却坚决反对生二胎,因为她并不是喜欢多子多福,而仅仅是觉得“一个也没有”不好,但已经达到“大家都具备的资格”后,她就无法理解为什么还要再生一个。这里的逻辑在于,在她看来,重要的是“至少得先和大家一样”,这样才能被看作是“正常”的而免受闲言碎语议论。由于很多年轻一代已经从这样的传统社会网络中脱嵌出来,所以很多父母都觉得是自己在承受这些舆论压力——你们是听不见了,我可是天天被人说闲话。
这种焦虑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我们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经历过这样的焦虑:当一件事悬在那儿,老是不能了结的时候,有时甚至觉得不管怎么样,先有个结果——这种结果未必伴随着一切都好起来,但至少有种“暂时告一段落”的感觉。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催逼其实是在缓解自己身为社区异类的焦虑,只不过将其转移到作为责任人的孩子身上。至于逼婚后,日后会不会离婚,那是将来的事,至少当下心安;然而这其实是相当自私的,因为他们将自己的焦虑转移到下一代身上了。他们错将缓解自己的不安等同于缓解下一代的不安,并且往往是注重“这件事快了结”多过“子女会不会幸福”——当然他们或许也真心觉得“结婚比单着好”,但这还是忽视了子女的独立意志。
2014年10月,南京江宁一楼盘“婚房售楼处”,为焦虑的家庭提供“买房、装修、结婚”一条龙服务。
礼法传统和个人主义的冲突
如果找几个父母谈谈,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就会发现,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做出了极大的让步:晚几年结婚可以,甚至结婚后再离婚也都能忍受,但是不能不结婚——离婚是另一回事,因为他们至少自己尽到了责任。他们不觉得是自己在逼婚,反倒认为是现在的孩子太没有责任心,太让家长操心。这里面的根本问题,倒不是说“不结婚不算成人”,而在于父母并没有认识到:子女是独立的另一个成年人,他结不结婚是他自己的事,从个人主义的立场出发,父母的逼婚在本质上是“人我不分”,也就是把别人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
子女婚后与父母的往来也可以印证这一点。在个人主义氛围浓厚的英美社会,两代人之间往来稀少,往往是因为女婿与岳父母气场不合而疏远;但在中国,往往却是父母以断绝关系来向子女施压,并且这都未必是因为气场不合,而是一听到子女交往的对象在“硬指标”(例如低收入、低学历)上不合他们的心意,还没见面就已经激烈反对。
我一位朋友的婆婆和他们一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但却从不上门,因为当初就不满意这个儿媳。这当然也是人我不分,似乎家长心底里觉得儿子想跟谁一起过日子,不仅是他自己的事,还得让父母满意——只不过现在已不能强迫子女屈服,于是就以“断绝关系”来表达自己的抗议与不满。
孙隆基在《美国的弑母文化》一书中曾说,在美国那种强烈的个人主义社会中,“人我界限不明朗或认同混淆被视为终极邪恶”;在这种氛围下,个人最大的恐惧就是受到外在力量的宰制,因而在中国人看来是母亲对子女慈爱的表示,在美国人看来则是在用亲密关系来控制和影响子女独立。
然而,中国社会的传统却迥异于此,因为中国文化一贯就是一种注重“相互联系”的“群体本位”文化,用梁漱溟的话说,其核心精神是“人人互以对方为重”,这种社会互动关系不突出每个人作为具有自我意志的独立个体,而是强调重视他人的感受与评价,并据此来调整自己行为的愿望与要求。在礼法社会的传统下,这就意味着子女在一系列人生大事上要根据父母的期望来为人处世,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父母在逼婚时还能理直气壮地谴责子女大龄未婚是“不孝”、“自私”——所谓“自私”就是因为新的一代更加独立自主,考虑自己的感受和自我意志多过顾虑父母的感受与意志。
这种文化精神注重的不是个体感受,因为其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家”这样一个群体,强调的是每个人都应无条件地为此做出自我牺牲——这个逻辑放大之后的结果,便是常说的“舍小家顾大家”。相应地,作为一家之主的家长也应当无微不至地照顾、安排好每个成员的生活,所谓“父慈子孝”、“长幼有序”,这不仅是一种职责,甚至是其人生价值所在。
吴飞在《浮生取义》一书中曾说,“正如希腊人一定要在城邦中理解生活和人性,基督徒一定要在上帝之下理解生活和人性一样,中国人也一定要在家庭中理解生活和人性”,对中国人而言,“家庭对每个人的生命有着根本的存在论意义,即:生命是作为家庭的一部分存在的”。深受这种传统影响的中国人,把家庭生活健全美满(所谓“全乎人”)视为自己人生价值的最高实现。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很多父母才不把子女未婚看作是“他们的事”,而是看作“我自己的人生缺憾”。
根据家族原理凝聚起来的中国儒家社会,一向极其强烈地倾向于社会秩序而压抑个人情感和个人意志。正如瞿同祖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所说的,在古代中国社会,“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宗族的延续及祖先的祭祀。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婚姻对于祭祖关系重,而对于个人关系则极轻微”,“婚姻的目的中始终不曾涉及男女本人,所以男女的结合而须顾到夫妻本人的意志实是不可想象的事”。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因为自发的感情、个体自主的意志,乃是对社会秩序和家族原理的巨大破坏力量,就像你的意志和父母的意志常常会有矛盾,否则就没有“代沟”和“叛逆期”这一说了。
仅仅谴责逼婚的父母是无济于事的,他们也深陷在这个长久以来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之中,甚至他们觉得自己身受的压力还远多过子女。我因为结婚五年后才生孩子,那些年里母亲从吞吞吐吐地试探,到后来越来越不含蓄地询问,最后竟然建议我去医院看病——见我恼羞成怒,她抱怨说,自己多年来承受了邻里不知多少流言蜚语,诸如“怎么三四年了还不生,是不是生不出来”,有一位和她要好的邻居则“坦诚”建议她催我去看不孕不育专科。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建议”一般都是彼此很亲近才“不避嫌”,这和父母逼婚的逻辑一样:干预正是双方关系很密切。所以父母在伤心时最常说的两句话是:“我都是为你好”,以及“我不管你了”——换言之,我“管你”正是因为我关心你。
在中国的社会的逻辑里,父母“管”子女,相应地,父母老了之后,子女也不应“不管”父母。在家庭里,父母常说“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我的就是你的”,我妈也常对我说:“我们就你一个儿子,家里的财产,连我们两把老骨头都是你的。”很多人工作之后,家长都会让他们上交一部分薪水,名义上是交给父母的饭钱、房租,但其实绝大多数父母都不会花这些钱,仅仅是为了怕孩子乱花钱而帮他们“代管”。这显然是一个重视相互联系,而非个体独立的社会网络。
2015年重阳节前日,杭州一群“啃老族”举办“断奶仪式”,宣誓爱老敬老不啃老,要“断奶”为长辈尽孝。
公平地说,有些年轻人虽然说着要“独立”,但其实仅仅是不想被父母管束(往往将来也不想管父母),另一面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父母给予的各种物质帮助。固然现在房价高企,单凭子女自身的经济能力本来就难,但问题在于,“啃老”的现象在东亚和南欧(尤其意大利)特别多见,这些社会同样具有浓厚的传统父权制文化,这并不是偶然。因为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父母往往对子女承担了无限责任,甚至子女成家之后还帮他还赌债。
这些结构性的因素,要在一朝一夕之间改变,可想极难;不过,“逼婚”变成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本身也意味着这种传统的结构正在瓦解,因为真正传统的社会里,父母是根本不需要逼婚的,或逼婚后子女也不敢不从,只有在子女的自我意志已经难以驾驭的年代,才会出现这样现象,而逼婚的父母也才会被年轻一代视为某种“集体变态”。这能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终结,就看到时有多少人能在自己为人父母后充分意识到这样一件事了:给子女自由,也是给自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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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