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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妇联:将对马某某自述文中所述家暴、自杀女性情况逐一排查

原标题:青海省妇联:将对马某某自述文中所述家暴、自杀女性情况逐一排查

2月7日,@中国妇女报微博消息,青海省妇联表示,经贵德县妇联、公安多部门联合调查,马某某文中所提“把长信发给县文联和宣传部的老师,委托她们交给县妇联和公安局”之语,经核实,上述单位均表示从未收到过马某某相关申诉信件。县妇联也从未接到马某某本人或信件来访。县公安局也未接到过马某某相关报警电话。

青海省妇联介绍,目前贵德县公安局正在给谢德成做笔录,但尚未联系到马某某本人,省、市、县妇联组织也正在进一步跟进事件进展。

2月7日,青海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我们同时将对马某某自述原文中提到的天天遭受家暴的女工,包括和因家暴去黄河自杀的女性逐一进行排查,让真相水落石出。

青海妇联回应:高度关注,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2月7日,青海妇女联合会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回应前女记者发文称被家暴一事:

青海省妇联权益部高度关注马某某被家暴事件,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青海省妇联权益部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青海省妇联权益部呼吁:全社会都要制止家庭暴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助,不要隐忍,可以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部门会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表达,有效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她从未报过警

澎湃新闻2月7日报道称,青海警方表示,目前为止没有收到过她被家暴的报案记录。

前女记者称遭家暴,丈夫否认,多部门介入

2月7日,北青-北京头条报道称,当地妇联、宣传部门和公安部门已经一起对此事进行沟通了解。马某某的丈夫谢某某表示,他没有家暴,7日早上当地公安部门已经联系他,但因为摔伤肋骨,目前他还在医院住院。

另据极目新闻同日报道,谢某某称,“我确实在2011年端午时伸手打过她一巴掌,因为那天我父亲喝了酒,她一直喳喳哇哇骂我爸爸,我夹在中间很为难。”此外,他表示,文章中提到的几次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

中央政法委评前女记者被家暴: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马某某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对此,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 2月6日发表评论称,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中央政法委表示:

①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②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③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前女记者发文称遭丈夫家暴

2月6日,微信公众号“真实故事计划”发布了文章《另一个“拉姆”》,该文作者马金瑜在文中自述多次被丈夫家暴。该文开篇介绍,马某某是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为了爱情远嫁到西部地区,遭遇长期家暴凌虐后逃离。她在文中写道,“我没有报警(也许这是最糊涂的,一次也没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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