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倡导市民留莞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春节即将来临,在莞人员留下还是返乡?17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坚持“非必要不离莞”,动员广大市民在莞过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加强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重点行业机构场所防控,巩固前期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提倡广大市民留莞过节
《通知》明确,严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外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在莞过春节,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莞。确需离莞的,必须经单位批准。
《通知》提倡广大市民留莞过节。《通知》提出,全市各类企业应提前了解掌握员工春节出行安排,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留莞过节。国际物流、港口码头、冷链冷库等高风险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引导员工留在工作地过春节。
《通知》明确,全市各类学校分批次有序离校和返校,中小学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建议在莞过寒假,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原则上留莞过寒假;师生确有必要离莞的,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告。
出省必报备
来莞过节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
《通知》提出,要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做到出省必报备、来(返)莞主动报告。市民要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确有必要离莞的,应做好行程规划,提前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及目的地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错峰出行,有条件的尽量自驾出行。
市民出省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企业或村(社区)报备,返莞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企业或村(社区)如实报告行程,并视情况按规范做好必要防疫措施。
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非必要不来莞。境外及省外来莞过节人员提前3天将来莞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高风险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我市防疫措施。
严控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
留在东莞,还能不能聚会?对此,《通知》提出,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活动进行严控。《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和集体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提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采取录播或云直播等线上形式举办联欢会、音乐会、年会等。
对确有需要举办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实活动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的方案和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聚餐应在10人以下
春节期间少串门、少走动
关于私人聚集性活动,《通知》明确,要减少私人聚焦性活动,家庭及私人聚会聚餐等活动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或有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通知》提倡使用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市民春节期间应尽量少串门、少走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不集中办迎春花市
分散式设置购花点
逛花市是东莞过春节的习俗。今年花市也迎来变化。《通知》明确,从简举办传统民俗活动。其中,市、镇两级不集中举办2021年迎春花市,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设置迎春购花点,方便市民就近购花。《通知》倡议,广大商户通过网上销售、送货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应节时花、对联等。
从简举办传统民俗活动
同时,《通知》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通知》明确,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元宵游园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
在招聘方面,《通知》提倡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暂停春节期间大型现场招聘会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
境外来莞人员5次核酸检测
实施“14+7”管理
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通知》明确,对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按省要求分类管控、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对境外来莞人员,《通知》明确,实施健康监测升级、管控要求升级。入境后第1、4、7、14、21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14+7”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管理。7天居家健康管理期间居家不外出,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跨境货车司机“三点一线”闭环管理,压实货物作业点防控责任,强化“人防”“物防”,严格落实好跨境货车司机(含内地接驳司机)、作业点有关货场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扫码打卡等要求。对春节期间休假的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管理,休假期间不得从事跨境货运业务。
加强重点行业、机构、场所防控
《通知》明确,要加强重点行业、机构、场所防控。具体包括哨点监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防控,公共交通防控,进口冻品、冷链物流及非冷链货物防控,农贸市场防控,商场超市防控,餐饮、住宿场所防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防控,特殊机构防控,校园、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密闭、半密闭空间工厂企业防控等12类,并对上述场所、工作人员等的疫情防控措施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
其中,火车(含国铁、城际轨道)站、长途公共汽车站等重点场所要对进出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在农贸市场,入口处要进行体温检测,顾客进场前必须测体温、戴口罩,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市场购物。商场超市不举办大型促销、营销集会、年会联欢等大型聚集性活动,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减轻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建议餐饮场所不承办150人以上大规模聚会聚餐
《通知》明确,建议餐饮场所不承办150人以上大规模聚会聚餐,超过10人以上聚会聚餐尽量分桌,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鼓励提供订制化年夜饭外卖服务和团餐预订配送服务。
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人数不得超75%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旅游景区、影剧院、酒吧、KTV、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入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或座位数的75%。酒吧、KTV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影剧院要延长场间休息时间,落实每场一消毒,实行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电影放映或演出期间不得饮食。
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月子中心、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等特殊单位执行严于社会面的疫情防控措施。各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入住的老年人、救助或救治人员原则上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返回时根据返回地的风险等级按规范做好防疫措施前提下有序入院;采取预约等方式控制探视探望人员数量,未能出示健康码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健康证明的,不得探视探望。月子中心要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制访视人员数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访视和陪护,原则上相对固定1名陪护人员。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提倡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通知》指出,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随身携带口罩,去往医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必须佩带口罩,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提倡春节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家庭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
加强网格管理,做好村(社区)防控
通知要求,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控工作,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实行村(居)委会干部“一对一”管理服务,并组织“三人小组”等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春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值班值守
做好应急演练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24小时疫情防控应急值班体系,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情景式实战演练。突出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准备,强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平战结合的快速响应调集机制,做好组织动员部署、队伍物资调配和宣传舆论引导等全过程安排,确保人员队伍、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落实到位,发生疫情后在3-5天内完成防控区域人群首轮核酸筛查。
加强物资储备
做好社会保障
通知提出,要完善医用防护类物资、检测试剂和设备、药品、救治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器具等重要防护物资配置,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健全储备物资调用和运输等机制。以镇街(园区)为基本单元,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食品应急储备和配送体系,制定因疫情封闭管理区域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预案。针对大量市民留莞过年的情况,加大生活物资保供力度,强化市场监管,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生活物资充足供应。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让更多市民在家通过网络、电视欣赏丰富多彩的节目,减少外出聚集。
通知还提出,要在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措施的同时,用心用情做好服务,让有关群体感受到温暖和关爱。要对老年人、儿童等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等群体做好人工引导服务。加强对集中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温馨服务,通过电话随访或微信聊天等主动了解其生活需求,及时提供必须帮助和心理疏导。加强对抗疫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就餐、值夜等后勤保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及生活困难。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蔓延态势持续加剧,多国出现病毒变异株。国内多地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接连出现聚集性疫情。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频繁,我市地处沿海地区,外来人口众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巩固前期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莞”,动员广大市民在莞过节
(一)严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外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在莞过春节,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莞。确需离莞的,必须经单位批准。
(二)提倡广大市民留莞过节。全市各类企业应提前了解掌握员工春节出行安排,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留莞过节。国际物流、港口码头、冷链冷库等高风险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引导员工留在工作地过春节。全市各类学校分批次有序离校和返校,中小学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建议在莞过寒假,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原则上留莞过寒假;师生确有必要离莞的,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告。
(三)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做到出省必报备、来(返)莞主动报告。引导市民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确有必要离莞的,应做好行程规划,提前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及目的地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错峰出行,有条件的尽量自驾出行。市民出省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企业或村(社区)报备,返莞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企业或村(社区)如实报告行程,并视情况按规范做好必要防疫措施。劝导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非必要不来莞。引导境外及省外来莞过节人员提前3天将来莞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高风险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配合我市做好防疫措施。
二、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
(一)严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活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和集体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提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采取录播或云直播等线上形式举办联欢会、音乐会、年会等。对确有需要举办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实活动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镇街(园区)指挥部要加强指导监督。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的方案和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二)减少私人聚集性活动。家庭及私人聚会聚餐等活动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或有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提倡使用电话、视频等拜年的新风尚,引导市民春节期间尽量少串门、少走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从简举办传统民俗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市、镇两级不集中举办2021年迎春花市,采取“多点开花”分散方式设置迎春购花点,方便市民就近购花。倡议广大商户通过网上销售、送货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应节时花、对联等。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元宵游园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
(四)提倡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好网络招聘渠道,倡导线下招聘转移至线上,暂停春节期间大型现场招聘会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
三、加强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防控
(一)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防控。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即时进行信息推送,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做到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排查更及时、更全面、更快速。对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员按省要求分类管控、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和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一个不漏。
(二)强化境外来莞人员防控。实施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升级、管控要求升级,严格落实入境后1、4、7、14、21天5次核酸检测,“14+7”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管理;7天居家健康管理期间居家不外出,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进一步加强跨境货车司机“三点一线”闭环管理,压实货物作业点防控责任,强化“人防”“物防”,严格落实跨境货车司机(含内地接驳司机)、作业点有关货场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扫码打卡等要求;对春节期间休假的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监督跨境货车司机休假期间不得从事跨境货运业务。做好春节前后港澳流动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港澳流动渔民登船和离船上岸核酸检测全覆盖和闭环管理。持续保持反偷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入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重点行业、机构、场所防控
(一)加强哨点监测。进一步发挥发热门诊对疑似病例的哨点排查作用,实施全程闭环转诊处理。提升基层哨点的的敏感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收留和诊治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人,以及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进口货物接触史的各类病人。零售药店要按照《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范围严格执行购买退热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核实购药人员是否为“有发热症状”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如有发现应立即登记上报,对于发热人员应劝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二)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医疗机构内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执行进入医院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发热病人、探视陪护及住院病人核酸必检等措施。要规范设立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落实“三必查一询问”,即必查“健康码”、体温、佩戴口罩,询问有发热和(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具体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诊室医师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对可疑患者的有效甄别,设立专门通道转诊可疑患者。发现疑似病例坚决落实“一立即三当天”,即立即转院、当天检查、当天确诊、当天收治。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医疗管理服务,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住院病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禁止探视。陪护人员尽量固定,并在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后方可同意陪护。
(三)加强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组织领导、场所安全、管理人力、物资供应、场地分区等工作,规范划分“三区两通道”,严格做好隔离房间的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及工作人员“十个必须”管理措施,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核酸三天一检,防止出现隔离场所人员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集中隔离人员管理要做到七个落实,即落实信息登记、单人单间、核酸检测、安全距离、个人卫生、症状监测、心理援助。建立健全解除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去向信息共享机制,全力消除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严格把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申请审批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私自外出。
(四)加强公共交通防控。强化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火车(含国铁、城际轨道)站、长途公共汽车站等重点场所在落实勤通风勤消毒措施的基础上,对进出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必要时属地镇街(园区)派出医务人员等在公共交通场站驻点,确保及时转运发热病例。地铁站进站严格落实测温要求。在公共交通场站入口、候车(船)室等场所,要求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根据风险等级调控客流班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降低人员密度。严格落实实名制购票,对号入座要求,严控超员超载。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身体出现不适及时就诊,严禁带病工作。安排备用车辆,做好突发客流应急疏运准备,并结合站点客流变化情况,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转运旅客。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莞提供便利。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通风换气,做好环境卫生清洁消毒。
(五)加强进口冻品、冷链物流及非冷链货物防控。发挥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作用,按照每批全检测、每件全消毒、产品流向全追溯的“三全”管理要求,实施精准防控、检测前移、源头阻断、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溯源。加大打击走私力度,严厉查处“应进未进”市集中监管仓和无“一单三证”(即同时具备进口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行为。持续开展对直接接触人员、环境每周全覆盖核酸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强化直接接触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管理。大力推进“冷库通”系统应用,督促冷库经营者及时完善和更新冷库基本信息及产品信息,确保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及规范性。对所有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含港口码头接触入境旅客行李的从业人员),实行每天健康监测、每周一次核酸检测,要求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六)加强农贸市场防控。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一人一场”制度、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各产品交易市场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措施,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称量工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在市场入口处进行体温监测,顾客进场前必须测体温、戴口罩,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市场购物;对顾客流量进行管控,防止大规模聚集;提倡无现金支付,减少人员接触。市场从业人员经营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及时清洁洗手;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必须当日进行核酸检测确定阴性且症状消除后方可上岗;需进入冷库接触进口冷冻食品者要穿着工作服、手套、工作鞋,佩戴口罩。
(七)加强商场超市防控。不举办大型促销、营销集会、年会联欢等大型聚集性活动,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减轻线下人员聚集压力。落实工作人员、顾客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等准入制度;对场所内高频次接触的部位和设施勤消毒,场所勤通风。动态掌握进入人员数量,付款结账地点设置“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采取瞬时客流量限制、记录联系方式和进入时间段信息等措施,推荐使用自助购物、点餐、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上岗期间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程序。
(八)加强餐饮、住宿场所防控。餐饮场所建议不承办150人以上大规模聚会聚餐,超过10人以上聚会聚餐尽量分桌,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鼓励提供订制化年夜饭外卖服务和团餐预订配送服务;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工作期间务必保持清洁卫生,佩戴口罩,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所有进店顾客进行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每桌顾客至少记录1名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引导顾客错峰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时间佩戴口罩,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要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采取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要素报备登记等措施,对客房及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勤通风勤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九)加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防控。旅游景区、影剧院、酒吧、KTV、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入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或座位数的75%。要健全门票或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或进场人员数量,灵活采取限流措施,引导错峰预约进场,落实进场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引导游客“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消毒和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室内空间要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酒吧、KTV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影剧院要延长场间休息时间,落实每场一消毒,实行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电影放映或演出期间不得饮食。
(十)加强特殊机构防控。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月子中心、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等特殊单位执行严于社会面的疫情防控措施,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确定为阴性前不得入住、上岗;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做好健康监测,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医排查。各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入住的老年人、救助或救治人员原则上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返回时根据返回地的风险等级按规范做好防疫措施前提下有序入院;采取预约等方式控制探视探望人员数量,未能出示“健康码”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健康证明的,不得探视探望。月子中心要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制访视人员数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访视和陪护,原则上相对固定1名陪护人员。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探监。监管民警、工作人员和在押、服刑人员坚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进行错峰放风和休息。
(十一)加强校园、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全市各类学校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假期的行踪和健康状况,有序组织师生员工离校返校,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假期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离莞教职工和学生跟踪随访,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防护措施落到位。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测温验码登记。坚持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实验室、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教学环境通风、保洁及消毒,减少学员聚集,提倡“小班制”培训教育。
(十二)加强密闭、半密闭空间工厂企业防控。密闭、半密闭空间工厂企业如春节期间不停工,员工进入和离开车间前必须严格落实手卫生,进入车间必须开展体温监测,体温无异常并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建议员工进入车间前更换专用工作服,离开后更换,允许佩戴手套操作的人员,尽量佩戴手套操作。减少人员之间不必要的流动和串岗。车间负责人要巡查车间员工防护情况,检查口罩佩戴是否合规正确。对于多人使用的设备或工具,以及操作按钮、把手、工作台面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新入职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上岗。
五、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
(一)加强统筹领导,狠抓督导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健全平战转换机制,结合春节特点细化完善本地、本部门的防控方案,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确保统一指挥、高效运行、快速反应。各园区、镇(街道)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分片把守,推动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到一线。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担起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主管行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要结合省、市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组织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暗访检查,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网格管理,做好村(社区)防控。建立镇街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户的网格分包体系,全面压实村(社区)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安全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党建+网格”模式。严格落实村“两委”换届选举防控措施,合理安排会议时间、频次,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间隔必留”措施,严防聚集造成疫情传播。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控工作,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实行村(居)委会干部“一对一”管理服务,并组织“三人小组”等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春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落实24小时疫情防控应急值班体系,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情景式实战演练。突出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准备,强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平战结合的快速响应调集机制,做好组织动员部署、队伍物资调配和宣传舆论引导等全过程安排,确保人员队伍、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落实到位,发生疫情后在3-5天内完成防控区域人群首轮核酸筛查。一旦发生涉疫突发事件要立即根据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发生聚集性疫情按照快速派出工作组、快速划大“包围圈”、快速划准“隔离圈”、快速开展流调溯源、快速做好医疗救治“5个快速”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处置,患者能够及时有效救治,隐患能够及时消除。
(四)加强物资储备,做好社会保障。完善医用防护类物资、检测试剂和设备、药品、救治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器具等重要防护物资配置,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健全储备物资调用和运输等机制。以镇街(园区)为基本单元,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食品应急储备和配送体系,制定因疫情封闭管理区域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预案。针对大量市民留莞过年的情况,加大生活物资保供力度,强化市场监管,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生活物资充足供应。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让更多市民在家通过网络、电视欣赏丰富多彩的节目,减少外出聚集。
(五)加强人文关怀,做好温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在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措施的同时,用心用情做好服务,让有关群体感受到温暖和关爱。要对老年人、儿童等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等群体做好人工引导服务。加强对集中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温馨服务,通过电话随访或微信聊天等主动了解其生活需求,及时提供必须帮助和心理疏导。加强对抗疫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就餐、值夜等后勤保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及生活困难。
(六)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群防群控。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和电子屏、广告牌、标语横幅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防疫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去往医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必须佩带口罩,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家庭积极开展春节前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引导群众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造谣、传谣行为。畅通问题反映和违法行为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主动反映涉疫线索。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7日
文字:林朝丰
编辑: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