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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有“标尺”让学生有“护甲”

原标题:让教师有“标尺”让学生有“护甲”

让教师有“标尺”让学生有“护甲”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规则》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教师可以根据程度轻重,对学生实施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或严重教育惩戒,同时也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在教师群和家长群里都引起了热烈讨论。江汉区华中里小学资深班主任田芯说,《规则》明确了教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很有必要。有家长认为,孩子错了就该罚,但是怎么罚,尺度掌握在老师手里,《规则》能让孩子避免极少数老师体罚等伤害,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但同时,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规则》里列出了一些不当教育行为,这些会不会反而束缚了老师的手脚,让老师不敢罚、不敢管了?”就此,记者采访了武汉部分中小学校长、老师和家长。

缺乏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

“过去,社会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有时会处于不能管、不敢管的尴尬境地。”田芯说,如果因为学生惩戒问题发生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教师感到无助,甚至“谈管色变”。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小学部教师张庆来也认为,赏识教育确实有助于增强孩子的自信心,但是对于他们的缺点,甚至是违规违纪言行,老师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约束。“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班主任也许会遵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保守处理,这对于培养学生来说并不是好事。”

“缺乏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精彩极了’的赞美与欣赏,也离不开‘糟糕透了’的批评与训诫。”汉阳区钟家村小学语文教研组长赵丹说,作为小学班主任,面对的虽然是如同一张白纸的儿童,但不可避免会出现不良行为甚至屡教不改的学生,这时采取一定手段的惩戒形式,是必须的,也是有效果的。她举例说,有学生反复在桌面上乱刻乱画,也有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还有公然跟老师说“我知道你不能把我怎么样”。但是一直以来,老师敢不敢施以惩戒、能不能惩戒,是要看学生和家长通不通情理,不少年轻老师担心因此惹上麻烦。这样一来,班级管理更加劳心费力,班风建设、学风建设更是道阻且长。

老师有“标尺”,学生有“护甲”

管还是不管、怎么管、尺度是怎样的、有哪些方法、边界在哪里、怎样衡量效果……这些不仅是教育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汉口回民小学校长杨樱看来,《规则》从征求意见稿到试行稿,关键词都围绕“规则”,让教育工作者看到了有法规可依的标准,有可操作的方法,也有了规范行为边界的要求。

张庆来注意到《规则》既列出了哪些惩戒是可行的,也为教师划定了行为红线:“惩戒”不是“惩罚”,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体罚”,而是一种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的是约束、矫正学生的错误言行。因此,他认为《规则》不仅用于约束学生,也约束了教师,给了老师一把“标尺”,也给了学生一身“护甲”。

家住汉口的胡女士对《规则》出台很认同。她家有二宝,大儿子六年级,小女儿上幼儿园,两孩子闹起来,她自己也忍不住动过手。“学校老师管那么多小孩,没有惩戒怕是要闹翻天”,胡女士说,中国有句古话“严师出高徒”,只要老师采取的惩戒方式不伤及孩子的身体和心灵,作为家长,她都愿意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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