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首部医保基金监管条例草案通过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条例日前通过。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基金监管尤为重要。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始终把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多措并举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尽管在目前的高压态势下,欺诈骗保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仍普遍多发,且主体多、环节多、行为隐秘性强,打击治理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要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包括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等。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出台,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并提升医保治理水平。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院长应亚珍表示,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强调服务为先,强化优化监管,精准施策。它的出台将完善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有关文书、程序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制定。这对于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