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砍伤并强奸女乘客的是黑车司机,7年前开出租车时因强奸罪获刑5年
湖北黄梅县警方通报称,12月10日,安徽宿松“私家网约车”车主吴某,砍伤并强奸女乘客后疑似跳江自杀,此事持续引发公众关注。12月14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多方求证得知,黄梅警方所指的“私家网约车”,实际上就是黑车。嫌疑人吴某在2014年曾因强奸罪被判5年,2018年5月7日出狱(减刑8个月)。
▲12月10日晚,嫌疑人吴某在黄梅县人民医院把乘客张某推下车后,开车行驶到约43公里外的九江二桥中段,疑似弃车跳江。摄影/上游新闻记者牛泰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砍伤并强奸女乘客的私家网约车车主吴某疑跳江,微信签名“翻脸不认人”,车辆后门有血迹》显示,12月10日晚6时30分许,黄梅县人民医院门口,吴某将女乘客张某推下车,然后开车行驶约43公里,来到九江二桥中段,疑似跳入江中自杀。
12月14日,黄梅蓝天救援队胡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吴某疑似跳江自杀后,该队配合长航公安,在九江二桥下游不远处,采用声呐技术打捞。截至14日中午,打捞仍在继续。“此处水域复杂,打捞难度大。”
▲涉案车辆目前停在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院。摄影/上游新闻记者牛泰
12月14日,权威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12月10日下午,女乘客张某通过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当地网络约车平台(微信群)联系上吴某。上车后,吴某开车沿105国道朝黄梅方向驶去,在距宿松县城不远的一处偏僻地捅伤张某,并实施强奸。
吴某的两名同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吴某和他俩一样,在用自己的私家车跑营运,被运管部门逮住后会罚款。
两名同行证实,吴某出狱后这两年,专职开黑车。“他话不太多,强奸女乘客说明他心理变态,老毛病又犯了。”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同行所说的“老毛病”,是指吴某曾犯强奸罪入狱。
▲安徽宿松县法院(2014)松刑初字第00105号刑事判决书载明,吴某在2014年曾因强奸罪被判5年。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宿松县法院(2014)松刑初字第00105号刑事判决书载明,经法院查明,2013年1月6日22时许,高某(女)在宿松县长途汽车站搭乘吴某驾驶的出租车回下仓家。途中吴某心生歹意,欲将高某强奸后杀死再自杀。吴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许岭镇滴露村一个路口时,将车辆拐进一条土路上,并谎称前方封路需绕行。高某准备打电话询问时,吴某将高某手机抢下并卸下电池。高某下车逃跑,被吴某强行拉进出租车后座。吴某一手掐住高某的脖子,一手从出租车上拿出一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对高某进行威胁,并强迫高某脱掉衣服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在车辆后座将高某奸淫。吴某觉得高某比较善良,遂开车将其送至下仓镇东兴村路口后返回县城。2014年1月8日23时许,宿松县公安局民警在宿松县孚玉镇长途汽车站门口将吴某抓获。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4年5月8日宿松县法院判决,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8年4月17日,吴某因“有悔改表现”获减刑8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7日。
上游新闻记者牛泰实习生薛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