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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学会自曝前副秘书长职务侵占 当事人:会长不择手段造谣

原标题:中国诗歌学会自曝前副秘书长职务侵占,当事人:会长不择手段造谣

本刊记者/周群峰

12月6日,中国诗歌学会官网发布一则名为《前任副秘书长祁人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的通告,称该学会前任副秘书长祁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正式立为刑事案件。

通告称:祁人侵占中国诗歌学会举办的“诗歌万里行”活动的收入和利益;冒领获取各种报酬和费用近40万元;仅通过两个账户和其它途径就转移、侵吞了近500万元巨额资金提现……

12月8日,中国诗歌学会副秘书长马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祁人被批捕后,学会将披露更多证据。祁人则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应,他目前正在做网上证据保全,走法律程序,“让黄某(该学会现任会长黄怒波)承担诽谤罪的后果”。

自爆前副秘书长被立案

中国诗歌学会在上述通告中称,祁人于1994年~2012年4月期间,担任中国诗歌学会副秘书长、财务负责人。长期以来,学会陆续收到一些反映,称祁人在任职期间,成立公司侵占中国诗歌学会举办的“诗歌万里行”活动的收入和利益。

“经我会委托第三方审查和核实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根据学会仅有的档案和财务凭证等,初步证明:祁人在1998年~2011年,长达十三年期间,冒领获取各种报酬和费用近40万元;仅通过中国诗歌学会影视诗歌专业委员会、中国诗歌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这两个账户和其它途径就转移、侵吞了近500万元巨额资金提现(以上两个账户已被祁人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销户);利用私(虚)开发票和收据等手段,侵吞中国诗歌学会收入;隐瞒‘诗歌万里行’活动收入,侵占中国诗歌学会的利益……”

该学会官网显示,中国诗歌学会是1994年由中国作协申报,经中宣部批准成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国家一级社团。艾青、臧克家是首任会长。现任会长骆英(本名黄怒波),生于兰州,他是第一位完成登顶世界七大洲最高峰和穿越南北极点的中国诗人,并三次成功登顶珠峰。

中国作家网介绍,祁人,1965年生于四川荣县,四川师大政教系本科毕业。1985年开始发表作品,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12月7日上午,祁人在其个人微博上发文回应称,“本人现在一切正常,此公告系黄某(指黄怒波)不择手段,为达阴险目的的造谣。”

他还称,“黄某已被撤销中国诗歌学会党支部书记职务,中国作协正式任命王山同志为中国诗歌学会党支部书记,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国作协清理整顿中国诗歌学会之际,黄某发布所谓通告,意在扰乱中国作协对中国诗歌学会的整顿,以此搞乱诗坛,其实是痴心妄想。”

“因个人恩怨致学会声誉受损”

对于中国诗歌协会通告中的指控,祁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他正做网上证据保全,走法律程序。“我现在无论发多少言都没有意义,现在对网上传播的污蔑证据进行证据保全是第一要事,随之启动法律维权。”

他还称,黄某未经中国诗歌学会党支部和换届领导小组的研究同意,自以为有公章在手,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以中国诗歌学会名义发布公告污蔑诽谤本人,这是犯罪行为,必将为自己的个人行为承担诽谤罪的后果。“我很遗憾,黄某和我的个人恩怨,对中国诗歌学会的声誉造成了如此不好的影响。”

关于是否涉及通告中提到的转移、侵占资金问题,祁人未正面回应,他反问道,“如果我说没有,你们信吗?”

祁人认为,黄某之所以发布上述通告,可能与被他举报是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会长一事有关。他声称,黄某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不能担任中国诗歌学会的法人、会长等职务。

中国诗歌学会副秘书长马瑾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应,黄怒波任会长是在选举后,报中国作协批准,在民政部备案的。“黄怒波会长失信问题不存在,而且他也早已经提出不再连任会长的意愿。”

祁人还称,前两年黄某曾在网上发布“祁人先生把中国诗歌学会的钱交回来”,以造谣污蔑自己。后来黄某虽然撤除网上的内容,但他以北京拿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原告起诉了传播该条内容的郑某,经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已经判决郑某道歉并赔偿5万元。

关于祁人的这种说法是否属实,马瑾称表示,“从未听说,也不认识郑某”。马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黄怒波会长不便接受采访,“现在是公安办案阶段,我们不方便透露太多信息。等(祁人)被批捕了,(我们)会向媒体提供大量的、详细的证据材料。”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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