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鸟当诱饵,地笼来捕鱼!海淀严打非法盗猎捕捞刑拘9人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整体部署,海淀分局通过多警种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严厉打击整治秋冬季非法盗猎盗捕、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3个月来共破获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案件6起,刑拘9人。
海淀分局西山派出所于11月10日配合森林公安凤凰岭派出所联合执法时,发现一松树林内,有一名男子在利用架设的捕鸟笼捕鸟。民警立即抓获犯罪嫌疑人,当场起获捕鸟笼7个、鸟笼4个、野生鸟类11只。
嫌疑人张某栋交代,现场4个捕鸟笼是他制作并架设的,其余都是遛鸟时认识的张某放在此处的。之后,办案民警将涉嫌非法狩猎的张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张某栋和张某二人并不熟悉,是在遛鸟时认识的。张某栋交代,他架设自制捕鸟笼,先后捕捉野生鸟类4只,鸟类被捕获后由自己饲养。张某称,其架设自制捕鸟笼捕鸟,并将自己买来的7只野生鸟类作为诱饵,利用叫声吸引其它鸟类。
目前,张某全、张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11月初,海淀分局治安支队接线索举报:在文慧桥西侧一处水域,有人使用地笼捕捞水生生物!警方侦查发现,有3名捕捞者于20时许在水域两岸使用探照灯观察水域情况,经与区农业农村局确认,系捕捞者非法使用地笼捕捞水生生物,使用的地笼为北京市禁用渔具,捕捞的水域为北京市全年禁渔区。
11月15日21时许,治安支队环食药旅中队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牵动中关村西区派出所将正在使用地笼捕捞的3名嫌疑人当场抓获,在现场起获地笼1个。
经审查,马某森、陈某华、展某3人均为周边小区居民,自11月份以来,三人结伙在转河水域内使用地笼捕鱼,先后作案4次,捕获的鱼类用于食用。
目前,这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海淀警方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盗猎盗捕、非法捕捞等犯罪行动,切实守护首都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提示大家,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全域常年禁猎,请不要盗捕盗猎、非法交易以及饲养野生动物,更不要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