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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坠楼砸死婆孙”双方和解:“两房一款”判赔对方

原标题:“男子坠楼砸死婆孙”双方和解:“两房一款”判赔对方

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付雨涵/文图

在和解协议上按下指纹的那一刻,邓娟和侯勇知道,这场拉扯了530余天的赔付款纠纷终于翻篇了。

一次跳楼,两个家庭,三条人命,此生难以言说的伤痛或将永不会翻篇。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人侯泽从自家33楼坠楼,砸死了正在遛弯的一老一小,两个家庭在悲痛中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赔付纠纷,11月23日,记者从侯泽母亲邓娟那里了解到,双方已于11月18日签订了和解协议,赔付给对方一套拆迁安置房、门面房,还有22万余元的拆迁补助款。

后者是侯泽(化名)

后者是侯泽(化名)

[回顾]

男子坠楼砸死俩人

赔付纠葛持续530余天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男子侯泽坠楼,砸中同住该小区的正在楼下遛弯的祖孙俩,三人均不幸身亡,之后被砸者的家属将坠楼者侯泽的父母邓娟和侯勇告上法庭,双方在失去亲人的伤痛中,持续了近一年半的赔付款纠纷持。

记者了解到,2019年3月15日一审判决侯泽父母赔偿金额共计152万,邓娟和侯勇认为他们年龄大了,失去了唯一的儿子,还要替儿子承受百余万的赔款,确实能力有限,他们委托代理人李兵提出上诉。由于侯泽有精神分裂症病史,去世前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直存在争议,2020年7月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中,认定侯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酌定侯泽父母承担本案70%的侵权责任,判决赔偿金额为106万。

“我们也是受害者。”10月29日,猛犸新闻记者在采访对话侯勇时,他说道,两名路人很无辜,他们深表惋惜,但判赔的时候,也应当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我们现在无依无靠,再没有房子居住,后半辈子咋办。”

[和解]

“两房一款判赔对方

二审判决生效后,甲方依法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8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在执行和解协议中,乙方侯勇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的一套拆迁安置房(约120平米),及商铺门面房(约30平)归甲方所有,并要求房屋及商铺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之日起,乙方在15日内配合甲方办理过户登记,商铺安置选号,乙方须授权甲方选号。除此之外,10天内乙方还须将22万余元的土地补偿款转至甲方账户。邓娟向记者说,所有这些折算下来,大概80来万,是他们夫妻俩大半辈子的积蓄。

而儿子侯泽生前所居住的眉山市区内的一套房子,仍归他们所有。“那里是伤心之地,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去居住了。”邓娟说,他们还是会继续住在乡下,尽快让生活平静下来。

另一方受害者依旧不愿意发声,不接受任何采访,记者从受害者律师那里了解到,对于这个结果,他们还算认可,或许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剂,他们需要在时间里抚平伤痛。

[对话]

“恨意未消,深表遗憾

尽管这场持续了近一年半的生命权纠纷案子尘埃落定了,但伤痛依旧持续在心底,挥之不去。11月23日,记者联系坠楼者母亲邓娟,在儿子走后的530余个日夜里,她的恨意未消,对法院判定儿子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说辞,她不认可,儿子的一生以这样的方式收场,她“深表遗憾”。

记者:签订完和解协议,您有什么感触

邓娟:算是告一段落了,感谢对方的理解和让步,不管公平不公平,既然这样判了,我们也不想折腾了。

记者:签订和解协议后,有去坟前告诉儿子吗

邓娟:我不想提起他,也没啥可告诉他的,把我们害成这样,真的恨死了。他不珍惜生命,不为父母考虑,一死了之,我们很失望,也为他感到遗憾。

记者:今后有什么打算

邓娟:他爸(侯勇)找了一个工地的活儿,打打零工。我呢,也想平静平静,在乡下住着,闲了打打零工,补贴生活,毕竟还欠着10多万的欠款。

记者:未来会再养一个孩子吗

邓娟:不会的,这辈子怕是走不出来,他(儿子侯泽)要害我们,我们也没有办法,已经50的人了,哪还经得起折腾,就安安稳稳、简简单单的过好下半辈子吧。过到哪算哪。

(备注:文中侯泽、侯勇、邓娟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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