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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推出医美行业监管十条,对医美从业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原标题:东城区推出医美行业监管十条,对医美从业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琳)伴随着人们对医疗美容服务需求的逐渐增多,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现象也时有发生。11月24日,记者从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推出医疗美容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十项措施,将建立医疗美容机构人员数据库,对法人、负责人、药械质量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实施动态分级管理。据统计,东城区共有40余家医疗美容机构。

据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美容服务需求日渐旺盛,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在满足消费者爱美需求、为消费者提供美容服务的同时,医疗美容领域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个别不法单位为牟取利益,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极大地危害和影响了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

对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医疗美容机构药械质量监管工作十项措施,包括违法信息公示、处罚部门通报、实施飞行检查、强化线上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以及进行行政约谈、落实行刑衔接等,其中,有超过一半的措施是首次提出。

据介绍,针对医疗美容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向区卫生健康委通报行政处罚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对问题不认真整改、一年2次以上被行政处罚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医疗美容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飞行检查。

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设立的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宣传媒介的检查,根据开展的项目等实施必要的现场检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卫生健康委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根据检查及处罚情况对法人、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在监督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或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另外,建立医疗美容机构人员数据库,将法人、负责人、药械质量管理人纳入人员管理数据库,根据监管风险,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在医疗美容机构执业现场,公示药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内部“吹哨人”。并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违法行为在行业内通报,对医疗美容机构法人及负责人实行药械使用行为年度承诺等。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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