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嚣张!不到一年作案57起,“碰瓷”恶势力十人团伙全被判
2019年2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冷彬、刘国良等人在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区、大兴区、房山区和山东省济南市等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碰瓷”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作案57起,形成恶势力团伙。记者11月12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对冷彬、刘国良等10人“碰瓷”恶势力团伙作出宣判,冷彬、刘国良等10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
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刘国良、林清河、初发、王世吉、冷彬、宋晓余、李小山、崔兵、朱宇、赵博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寻找酒驾司机,故意制造事故后,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在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区、大兴区、房山区、山东省济南市等地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
据被告人初发供述,他们和同伙一般都是在饭店门口等着,看着谁出来好像是喝酒了,就开车跟着对方找机会制造交通事故。发生剐蹭以后就下车跟对方要钱,对方一般喝酒以后就不敢报警,就同意给钱私了。对方一般都是微信转账,也有给现金的。
被害人王先生说,2019年2月13日23时许,他聚餐后驾车行至昌平区沙河地铁站南丰路南向北方向桥下左转驶入主路时,被一辆黑色奔驰SUV剐撞。
对方下来三名男子说王先生负全责,让赔偿1万元。王先生不同意,对方一名男子打了王先生几拳。后来王先生通过微信给对方转了8500元,其中一人的微信转账的昵称是“稳住别闹”。
根据房山法院查明的事实,此案的被告人一般分为三人、四五人或七八人的“团队”作案,有时会开着两辆车、三辆车,甚至四辆车制造剐蹭、追尾事故,联合起来向被害人车主索要“封口费”。被告人驾驶的多为高档车,有奥迪、凯迪拉克、宝马、奔驰、捷豹等。
2019年8月13日晚21时许,被害人吕先生驾车行至通州二院路口时,被一辆灰白色宝马车撞到了车尾,刚撞完后面又上来三辆车,一辆黑色奥迪,一辆黑色凯迪拉克,一辆黑色宝马,四辆车上共有8个人。
对方向吕先生要赔偿,后吕先生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凯迪拉克车11000元、给奥迪车2000元,给后面来的宝马车转2000元,给撞吕先生的宝马车15000元,共计3万元。
被“碰瓷”后,有的被害人很“痛快”转账,有的被害人则会“讨价还价”,还有的被害人与被告人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但最后不仅掏了“封口费”,还赔上医药费。
房山法院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11月29日,被告人共作案57起,敲诈勒索金额最少为1000元,最多为42000元。
最终,房山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冷彬、刘国良、林清河、宋晓余、李小山、朱宇、初发、崔兵、赵博、王世吉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16万元至1万元不等。
一审宣判后,冷彬、李小山、朱宇、赵博提起上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