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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瑞安法院执行一涉恶案案款 发还49名被害人700多万

原标题:温州瑞安法院执行一涉恶案案款,发还49名被害人700多万

温州瑞安市法院日前集中发放一起涉恶案件执行案款,49名当地各菜市场猪肉经营户均获全额发还,计706万余元。

2013年至2019年,在瑞安市望江菜市场经营猪肉的何某某纠集人员成立某安食品公司。为霸占当地猪肉市场,该团伙勾结时任市畜牧兽医局执法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杨某某(已判刑),有针对性地查处其他猪肉经营户的跨区域经营、猪肉质量问题;还通过瑞安某联肉类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借助该公司是瑞安唯一A证屠宰场的优势(在该屠宰场内屠宰的生猪销往温州及瑞安市各乡镇),对拒绝合并的猪肉经营户设置屠宰障碍,强迫瑞安各乡镇、街道及温州龙湾区等地猪肉经营户加入某安公司,上交9%~20%的利润。至2019年4月,某安公司霸占瑞安市、龙湾区约80%的生猪交易和猪肉批发市场,扰乱了行业正常经营秩序。

2009年开始,瑞安全市的猪肉经营大户每年委托某联肉类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一名经营户统一收购经营屠宰的猪下水。2013年中标价为每副53元,2014年,王某某未经招投标,以每副48.5元接手收购业务,明显低于市价。王某某利用其为某联肉类公司董事长的便利,指使员工通过拒绝屠宰或延迟屠宰、停热水等设置障碍,或使用暴力威胁,强制统一收购。至案发,王某某强迫交易金额约2700万元,非法获利在500万元以上。

瑞安法院一审判决何某某犯强迫交易罪、行贿罪,王某某等11人犯强迫交易罪,均处有期徒刑,处罚金293万元,退回违法所得966万余元,其中706万余元发还给被害人,260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中一被告人上诉后,温州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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