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140名东莞房东被罚!有人被拘留10天,还是因为它!
近日
厚街镇一出租房发生火灾
所幸消防人员救援及时
事故并无造成人员伤亡
经现场查实
起火原因为
首层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
引燃周边可燃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出租房“二手房东”及电动自行车车主二人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涉案人员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了解了相关消防法律知识,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悔意并表示会汲取教训,日后定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掌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和扑救要领,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对处罚决定表示无异议,接受处理。
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安全问题
已经是老生常谈
若处置不当就容易引发火灾
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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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海浦东塘桥新路上一家修车铺发生火灾。
据通报,发生火灾的店铺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引发火灾。此次火灾导致该店铺3人死亡。
延伸阅读:
如何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除了租客们要注意正确的充电姿势
出租房子的房东和管理人
也要注重此类问题
谨记要做到以下几点:
【东莞140名房东被处罚】
为进一步深化“二标四实”专项工作,强化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石排公安分局定期组织警力对辖区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10月以来,共发现140名房东对租房人员没有进行如实登记或者登记不全。
对此,民警按照相关法规
对该140名房东进行处罚
房东和租客要知道:
不提供身份信息,租客不得入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如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有关责任人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
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如何登记:
“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目前,“出租屋自主申报系统”已经对所有已采集出租屋的出租人、管理人进行了100%授权,出租人、管理人只需要在自用手机微信上登陆该系统,录入相应出租屋信息就完成了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无需频繁亲临派出所或者警务区报送。
来源:东莞消防、平安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