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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枪杀19岁女孩后还当了25年检察干部 家中多人进政法系统

原标题:歌厅枪杀19岁女孩后他还当了25年检察干部,家中多人进政法系统

积案命案往往与政法机关司法腐败如影相随

积案命案不破,法治难彰

歌厅枪杀19岁女孩后还当了25年检察干部 家中多人进政法系统

25年前的枪案:被掩盖的检察干部杀人史

本刊记者/周群峰

发于2020.11.2总第970期《中国新闻周刊》

《当众枪杀19岁女孩后,他还当了25年国家干部》,10月12日,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布的一篇文章引发关注。

这起骇人命案的主角,是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文章披露:1993年,陈志伟在当地一处歌厅因与人争执,拔出手枪连开三枪,其中一枪致一女孩死亡。案发后,当地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没有定性之前,出具报告给出了“陈志伟因制止流氓滋扰鸣枪示警,误伤致死一人”的结论。4个月后,他还被海林检察院正式录用为国家干部,直到2018年案发。法院一审认定,陈志伟犯罪团伙还存在违法高息放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行为。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发现,该团伙被打掉后,当地已有4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震动了海林官场。涉案的公职人员包括市委原书记孙登学、三任海林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吴德毅、马进群)、公安局原局长韩宝林等,他们在为陈志伟掩盖罪行、入党、晋升、经商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陈志伟案是一记警钟,时刻提醒我们,积案命案往往与政法机关司法腐败如影相随。积案命案不破,法治难彰。”全国扫黑办表示。

罪行被掩盖,家中多人进入政法系统

海林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有“中国雪乡”之称,是《林海雪原》故事的发生地,也是杨子荣战斗和牺牲的地方。1992年7月28日,海林撤县设市,成为由牡丹江市代管的县级市,大约半年后,当地发生了一起骇人的杀人案——时年24岁的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陈志伟在歌厅枪杀了一名年轻女孩。

2020年8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庆中院”)对陈志伟案作出一审判决。《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判决书中披露了该案经过:1991年7月,陈志伟由黑龙江省原海林县物资局,以工人编制调入原海林县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1993年1月2日晚,陈志伟在海林市金座卡拉OK歌厅唱歌时,与同在该歌厅唱歌的张成海因争抢麦克风发生争执。张成海持酒瓶将陈志伟鼻部打伤,陈志伟掏出手枪朝天棚击发一枪后,朝张成海等人跑离方向又连开两枪,其中一枪击中歌厅服务员艾芙,致其死亡。

熟悉艾芙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艾芙来自海林农村,出身普通,打扮时髦,喜欢唱歌,当年在该歌厅做服务员,命案发生时年仅19岁。

当事人张成海在庭审证言中回忆,当晚8点左右,他和“谷老四”(谷玉柱)等人去金座歌厅唱歌,歌厅里一个男的(指陈志伟)始终拿着麦克风。“我去理论,他骂我一句,我俩撕扯起来。我拿着酒瓶子朝他脸上砸过去,他被砸后坐在座位上,之后做了一个侧身从腰上掏东西的动作,我感觉他要掏刀,转身就躲。听到枪声后,我往门外跑。跑到歌厅中央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声枪响。我和谷老四刚跑出门外时,听到第三声枪响。后来知道打死人,我和谷老四就投案了。”

三声枪响中,19岁的服务员艾芙被击中。相关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志伟当时携带的是一把七七式手枪。陈志伟表弟王忠维供述称,陈志伟自1992年10月开始配枪,曾向他炫耀过腰间的小手枪。

陈志伟在判决书的供述中称,当晚他开枪打完人后,去医院处理伤口,听说歌厅的服务员死了。“缝完针后,我开车去我表姐赵秀丽家,在她家我给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打电话,说我枪出事儿伤到人了,那人好像没抢救过来。郭世昌让我先回单位,他叫人送我去海林市公安局。我回检察院后,公安局的人把我和枪都带回公安局。我回单位(的原因)是想让单位领导领我去投案。”

但被带走后,陈志伟没有自首,并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时任海林市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李义江的证言称,案发后,他以预审提前介入把关的形式参与案件的审讯工作,“我记得当时陈志伟的供述与当时在场证人证实的情况有很多矛盾。陈志伟是按照正当防卫供述和辩解,而在场证人证实陈志伟不是正当防卫。我认为陈志伟当时没有如实供述。”

案发次日,陈志伟被海林市公安局以涉嫌流氓罪收容审查。7天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此后,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做出了“陈志伟系因制止流氓滋扰鸣枪示警,误伤致死1人”的结论。至此,陈志伟轻易逃脱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2020年8月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当年的脱罪过程得以公之于众,陈志伟父亲陈富清扮演了重要角色。陈富清向时任海林市委书记孙登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副检察长董景祥、市公安局局长韩宝林行贿,通过上述人员的“帮助”,陈志伟被海林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后续成功脱罪。

多位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富清是海林当地人,原本是一名农民。改革开放后,他涉足煤矿生意发家致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被当地人称为“陈百万”。成为富甲一方的老板后,开始靠金钱精心编织自己政商圈子,还出资赞助在海林财政局前修建了一个广场。

与陈志伟有过商业纠纷的庞敬敏曾举报称,命案发生后,陈富清给海林市公安局十余名警察各买了一件两千多元的皮夹克,并出资在山东烟台建了一个疗养院,供海林公安干警轮流休养。上述部分细节在官方通报中有所体现。2018年11月2日,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1994年初,韩宝林(海林市公安局原局长)要求陈富清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供公安干警疗养休假使用,并纵容、放任陈富清在海林市公安局“吃空饷”。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陈富清向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和时任海林市委组织部部长庄俊杰行贿,在二人的帮助下,陈志伟不但没有被调离检察队伍,还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2000年,陈志伟通过向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德毅行贿,吴德毅违规将陈志伟确定为共产党员发展对象,次年转为正式党员。2002年,陈志伟被提拔为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被任命为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2013年,陈志伟通过贿赂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进群,被任命为技术室副主任(副科级)。

不仅陈志伟本人,家族中的多人也相继被安排进了当地政法系统工作。一审判决书中援引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出具的《陈志伟案件查处情况》称:1990年6月~1996年9月,陈富清本人及其长女陈志丽、侄子陈志生、次子陈志军相继调入海林市公安局工作。陈志伟叔叔陈富友调入海林市人民法院工作。

十家公司的幕后实控人

全国扫黑办透露,陈志伟成为国家干部后并未收敛,反而逐渐成为一个危害一方的涉黑组织头目。多年来该团伙违法高息放贷,借机强取豪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

“我是九龙婚纱公司、九龙典当公司、金太阳洗浴中心等10家经济实体的实际投资人。”陈志伟供述称。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多名陈志伟的下属称其脾气火爆、爱骂人,员工对他都颇为惧怕。被告人董兵供述称,2009年陈志伟让他做金太阳洗浴中心主管。“他在海林非常有势力,非常有钱,自己是检察院领导,很多亲属是公检法的。这些都是我惧怕他的地方。”

陈志伟供述称,2004年左右,他知道海林市有很多人放钱挣利息,但都没有正规手续,他就想开一家典当公司,通过典当公司对外放钱挣利息。2005年8月,陈志伟用1000万元的虚假银行现金存款单虚报注册资本,成立九龙典当公司。

大庆中院的判决认为,陈志伟等人以九龙典当公司为依托,从2005年开始的十余年间,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志伟在该组织中处于支配地位,具有绝对权威,员工称陈志伟为“老大”或“大哥”。

10月17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陈志伟杀人后还在此担任了25年政法干部,该院已有三位原检察长涉陈志伟案被查。摄影/本刊记者周群峰

10月17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陈志伟杀人后还在此担任了25年政法干部,该院已有三位原检察长涉陈志伟案被查。摄影/本刊记者周群峰

2009年~2017年,该组织从工商银行海林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24笔,共2亿余元,将其中的2100万元高利房贷给5家房地产开发商和2家供热公司。通过高利房贷等手段占有刘增林、钱久海等人“抵押”房产91套,价值约1.16亿元。

钱久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是吉林省榆树市人,曾到海林市投资房地产生意。2013年,他向九龙典当公司借了100万元的高利贷,并将两个商业楼及一套住宅,以400万元价格抵押给陈志伟。另向陈福广借了一笔460万元的高利贷。他说,到2014年底,他还的利息就超过本金。无力还债后,他只好四处躲债。钱久海称,他在海林投资的公司早已停业,两笔高利贷不含利息已经亏损1000多万。“陈志伟有钱、有背景,经常暴力催债、非法拘禁借贷人。当地人都不敢惹,何况我们这些外地来的企业家。”

钱久海的遭遇并非个案。海林市东方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德军陈述称,2006年起,他陆续向陈志伟借500万元高利贷。截止到2015年7月,他一共还给陈志伟利息2000多万元。2009年5月,陈志伟还强行用20万元把他的别墅买走。“同月的一天,陈志伟到工地对我拳打脚踢,限我5天内还钱,不还就让我工地停工。我知道他是检察院的,他家势力在海林非常大,就没有敢报案。”

第二次逃脱故意杀人罪

在陈志伟商业版图扩张的同时,也有些人开始对其实名举报。其中,海林市石河镇卢家村的王月颖、庞敬敏母子是其中最主要的举报人。

王月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996年,她承包了村里土地,由其子庞敬敏负责经营。2011年,陈志伟与庞敬敏签订协议,在附近合伙建了一个弘盛采砂场。一个月后,陈志伟将河里采的砂子、作业机器设备等,全部堆放在他们承包的土地上,并将地里大量杨树砍伐,后经海林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陈志伟由此破坏的耕地和林地共计106.8亩。

王月颖称,庞敬敏参与采矿时,当时确实是手续不全。但是陈志伟曾亲口许诺,他能办手续。“我们觉得,他在海林能量巨大,杀人都没事儿,补办手续应该没问题。”

后来,由于双方出现商业纠纷,从2015年起,这对母子开始以陈志伟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问题向海林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进行举报,但并未引起重视。“有一次,我到九龙典当公司找到陈志伟,他跟我说,你爱举报就举报,大不了我辞去公职不干了。”王月颖回忆。

长期举报无果后,这对母子拿出了“杀手锏”,对陈志伟的举报增加了一项“杀人未被追究”的内容。王月颖认为,这么做目的“是为了引起更多部门重视。”

2016年5月9日,陈志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但蹊跷的是,不久就被取保候审,一年后被取消强制措施,再次逃脱了杀人罪。

王月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庞敬敏曾在举报材料中称,陈志伟之所以再次被免于追责,是因为牡丹江市公安局时任局长闫子忠收了陈志伟500万元的巨额贿赂。

这项举报内容也在判决书中得到证实。一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海林市公安局对陈志伟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陈志伟向时任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另案处理)行贿500万元,使案件没有有效推进,陈志伟被刑拘10天后取保候审,一年后被解除取保候审。陈志伟再次逃脱了法律制裁。

陈志伟也对此供认不讳:“2016年3、4月份,我对刘贵锋(曾任国网宁安供电公司经理)说,省公安厅和牡丹江市公安局要查我开枪打死人的案件。刘贵锋说常伟(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领导都很熟悉,我委托刘贵锋找常伟帮我‘平事儿’。刘贵锋找完常伟后,告诉我常伟正找闫子忠做工作。过了一段时间,常伟让我准备500万元送到哈尔滨。送完后,我接到常伟电话报信,说牡丹江市公安局要抓我,让我躲一躲。我到大连躲了几天。2016年5月9日,我被刑事拘留,11天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后,我被解除取保候审,我的案子不了了之。”

陈志伟杀人后,时任海林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等人为其掩饰罪行。郭世昌现已获刑3年。

陈志伟杀人后,时任海林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等人为其掩饰罪行。郭世昌现已获刑3年。

为了再次摆平这个案子,陈志伟又一次拿钱补偿受害者家庭,进行封口。接近陈志伟家人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993年,陈志伟家人给受害者家属赔偿了5万元。2019年,陈志伟家人再次赔偿了19万元,两次赔偿都分别取得了受害者家属谅解。

公开履历显示,闫子忠现年62岁。2016年10月,他卸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出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2018年2月,闫子忠退休。2019年10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闫子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中有“闫子忠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的表述。

闫子忠只是涉陈志伟案被查的公职人员之一。“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文称,陈志伟涉黑组织被打掉后,当地共有4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

2016年,牡丹江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闫子忠临卸任前收陈志伟500万元,让其命案不了了之。

2016年,牡丹江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闫子忠临卸任前收陈志伟500万元,让其命案不了了之。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公开资料和判决书内容发现,涉陈志伟案的公职人员中,包含海林市人民检察院三位原检察长:郭世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吴德毅被留党察看一年,降至科员级待遇退休;马进群也已获刑。此外,原副检察长董景祥被开除党籍,降至科员级待遇退休。

一审判决书显示,海林市原市委书记孙登学已去世。海林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宝林和海林市委组织部原部长庄俊杰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陈志伟之父陈富清已被另案处理。2019年5月31日,陈富清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2018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显示,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晔明、海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原局长石晓波、海林市水务局河道管理站原站长宋成文等也都涉案被处分。

大庆中院一审判决书还显示,时任海林市财政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等7名公职人员因向九龙典当公司投资放贷牟利,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一审获死刑

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拉开序幕,这成为王月颖母子举报陈志伟的一个转折点。不久,王月颖到哈尔滨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案情。

同年11月26日,海林市扫黑办对外发布公告称,2018年6月,海林市公安局成功抓获以陈志伟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涉嫌多项罪名,陈志伟已被批捕。

今年8月6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志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1年三个月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陈志伟长子陈泓铭(海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科员)因犯伪证罪,获刑一年三个月,叔叔陈富友(海林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原庭长)因犯参加黑社会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长期举报陈志伟的庞敬敏也出现在这份判决书中:他因犯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庞敬敏辩护人所提“庞敬敏到案后多次揭发他人属于立功”的辩护意见未被一审法院采纳。判决书显示,经查,庞敬敏揭发检举陈志伟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系在2018年6月之前,其并不是以犯罪分子身份揭发检举他人。陈志伟在林山砂场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过程中,庞敬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故庞敬敏到案后,揭发陈志伟在林山砂场非法行为,属于其如实供述其所知的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立功。

王月颖否认其子涉及林山砂场的非法开采行为。她还称,正是因为她与其子等人的持续举报,不断给办案人员提供线索,才打掉了这个组织,应该算作立功。

10月15日~16日,该案二审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中国新闻周刊》获悉,上述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中,陈志伟、庞敬敏等11人提起上述,二审时又撤诉2人,只剩下了9名被告人。

在二审庭审现场的一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庭审持续到10月16日晚上8点多才结束。一开庭时,陈志伟对二审的所有指控都承认,且服罪认罚。“但当晚庭审时,他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的罪名指控,向法官提出异议,他否认自己涉黑,并表示不想连累一些无辜员工。”

参加二审庭审的律师江志坤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陈志伟没有枪杀受害人的主观意图,当年案卷和枪支均丢失,且陈志伟对受害人家人做了两次经济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人谅解的背景下,一审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有些夸张”。

至于二审时陈志伟案是否会维持原判,参与办理该案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助理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案庭审刚结束,法院会尽快审理,“一审和二审是两个独立的环节,案件没审理完,没法回答一些确切问题。”

前述参加庭审的知情者则透露,陈志伟虽然二审时始终没有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提出异议,“但他心中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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