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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与临沂中院达成协议 张志超尚未签订国家赔偿协议

原标题:因未与临沂中院达成协议,张志超尚未签订国家赔偿协议

山东临沭男子张志超被羁押15年后再审改判无罪,2020年10月20日中午,界面新闻从张志超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由于未能与临沂中院达成协议,还有问题需进一步协商,因此尚未签订国家赔偿协议,具体原因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10月19日,张志超本人及其代理律师表示,张志超将获得约332万元国家赔偿,并将于10月20日上午前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国家赔偿决定书。这332万元国家赔偿中,包括188.9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约133万精神损害赔偿金。

张志超此前表示,在领取国家赔偿金后,下一步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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