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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小区内骑行致人摔伤 其监护人被判承担赔责任

原标题:儿童小区内骑行致人摔伤其监护人被判承担赔责任

近日,合川法院办结了一起因儿童自行车在小区内骑行,致使一名老人摔伤的身体权案件。

2019年6月下旬,7岁幼童王某在无家长陪伴情况下,在合川某小区内骑儿童小型自行车玩耍,因车速较快,致使在小区内散步的张某(64岁)摔倒受伤住院。出院后,张某诉至合川法院,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要求王某父母赔偿,并举示现场事故视频予以证明。庭审中,王某父母辩称王某系幼童,并没有撞到张某,其摔倒是由于自身行走不便所致,且入院前期检查并没有发现骨折,后期检查才出现的骨折,故张某受伤与幼童王某无关。合川法院为查清事实,依职权前往张某就诊医院对其主治医生进行询问调查,据主治医生陈述:这种情况很常见,DR检查是平片,有可能看不出是受伤,后期通过CT检查更清晰。

最终,合川法院综合监控视频、询问笔录、住院凭据等证据,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由幼童王某的父母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给原告张某84241.67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在小区、公园等其他公共休闲场所都能看到很多小孩儿骑行儿童自行车、滑板车、溜溜车进行玩耍,而各位家长朋友除了要培养小孩儿的胆量、愉悦小孩身心外,还应注意小孩骑行时的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切不可出现上述案件中无人陪伴、监管不力的情形,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造成不可预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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