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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辍学追凶17年“少年”:我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

原标题:为父辍学追凶17年“少年”向明钱:得到公平正义后,我想去过一过正常的日子

向明钱有两个梦想。

第一个是9岁时立的。那一年,他和邻家小孩的一场争执,竟愈演愈烈变成了两个家庭的冲突,其父向文志被刺死,主犯张光奇外逃,此后的17年里下落不明。看着路边的参天大树,那时他总在想,“什么时候我能长到像这些树一样,就能亲手把杀我父亲的凶手抓回来了。”

追凶十七年后,他终于觅得了张光奇的踪迹,并最终将其送至警方手里。因为追凶,他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于是他又有了一个新梦想,“如果我最终得到了公平正义,我就要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小县城,过一过正常的日子。”

▲向明钱

▲向明钱

/一桩凶案/

当向明钱掀开上衣、卷起裤管,人们会看到,他的后背和腿部有近十道伤疤纵横。他总是说,如果不是在9岁时就失去了父亲,他之后的成长道路,很可能就不至于被“欺凌”至此。

可是,深究起来,父亲却恰恰是因他而死。

▲向明钱的父亲向文志生前照片

▲向明钱的父亲向文志生前照片

向明钱老家的老屋,夹杂在云南省镇雄县场坝镇的一片居民楼里。那是一栋两层楼房,已经近二十年无人在此生火做饭了。

“我父亲死后的第二年,我妈就带着我和哥哥去了县城,一直到2017年我找到了杀害我父亲的主犯,我们才第一次回到这里。”向明钱说。

10月11日,向明钱带着红星新闻记者重返这间旧屋。进屋的第一间房有电灯,但其他房间阴晦昏暗。通过一狭窄的楼梯口至二楼,有一室置有灵台一座,向明钱父亲向文志的遗像前,一根蜡烛忽明忽暗。

▲向明钱家的老屋

▲向明钱家的老屋

向文志是为了给子女“讨说法”被邻居刺死的。

二十年前的2000年8月27日,向明钱与张某还是两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因在一水沟边投掷石子相互溅水的缘故,两人起了争执,继而向明钱的姐姐向明香与张某的奶奶常某妹、姑姑张某英发生吵打。当晚,向明香的丈夫王建祥前往张家理论,向文志、郑明秀夫妇跟着进入张家,双方再次发生冲突。

据当年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向文志与张某的一个叔叔张光奇发生扭打,过程中,张光奇用刀捅刺向文志胸部等部位,导致向文志送场坝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鉴定,向文志系锐器刺破心脏引起心包填塞死亡。

▲张光奇故意杀人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张光奇故意杀人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向文志原本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能人”。他是民兵,常组织镇上的精壮男子帮粮管所运粮。其力大,一袋粮食近百斤,向文志能抓起粮袋扔出七、八米远。受父亲的影响,向明钱年少的梦想是当兵。

生活中,向文志勤恳能干,擅长做火炉子,在其操持下,彼时的向家在当地“家境上等”。案发当天,向文志夫妇和女婿王建祥还去镇雄县城买了一台彩电,以及一个能收12个台的信号接收器。

向家与张家相隔一条马路。在案发那天之前,两家一直交好。张家人告诉红星新闻,“当年两家女人们常合伙搭摊,在街边卖蔬菜水果”。

▲向明钱的母亲郑明秀在老屋内

▲向明钱的母亲郑明秀在老屋内

但当天起,一切全变了。二十年过去,向明钱仍清楚地记得,父亲当晚套一拖鞋、持一电筒、披一外套,带着他和母亲就出门了。

那晚,向文志的女婿王建祥先一步抵达了张家。据判决书所载的王建祥的证人证言称,当晚他到张家时,张家有张某安(张某的爷爷)、常某妹(张某的奶奶)、张光奇(张某的四叔)、张某武(张某的三叔)、张某明(张某的父亲)五人在家,当时双方并未发生争吵,但向文志抵达时,刚说了一句话,张某安就拿扁担往向文志打来。

/“主犯”逃了/

判决书中王建祥的证人证言称,当时,他见张某安拿扁担打向文志,“我就把电灯线拉断,电灯就灭了”。

但王建祥本人于10月13日告诉红星新闻,这部分证言不知从何而来,“警方从未向我问过电灯的问题,实际上这灯是张家弄灭的,他们的目的是制造混乱。”

向明钱说,父亲就是在这种“混乱”之下,被张家多人刺伤的。当晚他和母亲站在张家屋外,父亲进了屋内,一阵争吵后,他先看到张某明将其姐夫王建祥刺伤后往街口跑,王建祥被引开。随后张家的门被打开,父亲向文志挣扎着往外爬,却被张家多人拉住双脚并“继续行凶”。

过程中,向明钱的姐姐向明香往张家屋内扔了一块砖头,而张家从室内往外丢了一个板凳,并砸中了向明钱的母亲郑明秀。

案发当晚,向明钱的堂哥向明林曾到镇上的派出所报案。2020年10月11日,向明林告诉红星新闻称,“当晚警方并没有去现场”。向明钱称,其父被刺死当晚,张家人全部“逃跑”,但第二天,除张光奇外,张家其他人全部接受了警方讯问。

▲刑事判决书中相关部分

▲刑事判决书中相关部分

张光奇不见了。“当时派出所对我们说,张光奇是主犯,抓不到主犯,其他人也不好处理。”向明钱说,从那时起,他就暗暗发誓,要抓住张光奇。

据张光奇被捕后的供述,当日他和大哥张某明帮人干活,18时左右回家,看到郑明秀和其女儿在骂张家,“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劝郑明秀说‘都是邻居,不要为一点小事大吵大闹’。”

张光奇的劝解并没有起到效果。据其供述,不久向文志也到了,同村两村民参与劝解,但向文志还是不听,仍执意要找张某的姑姑张某英。没找到张某英,向文志回了家。一个多小时后天黒,张某英回家,向文志等又上门,他先是打了张某英一耳光,“我问向老六你为啥子要打才解决问题,他又打了我左脸一耳光”。

张光奇称,跟向文志扭打后,他向外跑,却被向文志的女婿“一手提棒一手提刀”拦在门口,其一颗门牙被打落。期间,张光奇“摸着向文志右边裤包有一把刀子,我就用刀杀了向文志肚子三下”。

张光奇供述,之后他抱着向文志往外推,并把门抵住。二十分钟后,他听人说向文志伤势严重,他十分害怕,就拿起刀子跑了,“逃到昆明打了几个月的工,听说向文志死了,我便不敢回家”。

▲刑事判决书中相关部分

▲刑事判决书中相关部分

红星新闻查阅判决书发现,本案中的凶器究竟来自哪方,有关方面并未查清。张光奇的大哥张某明向红星新闻称,案发现场的凶器,是向文志带上门的;向明钱则称,凶器是张家准备的,“如果是我父亲的,为什么对方一个人都没受伤?”

/千里追凶/

在接下来的数天里,9岁的向明钱又目睹了父亲被解剖、开棺等“特殊场景”,他说,自己看到父亲的“舌头全紫了”。

一个家庭失去了主心骨,渐渐就散了。在支撑了一年之后,郑明秀带着两个孩子去镇雄县城讨生活。向明钱说,姐姐外嫁,哥哥性慈,母亲系一弱女,为了生活不得不重组家庭,“追凶”的责任,最终竟压在了他这个孩子身上。

看着路边的参天大树,那时他总在想,“什么时候我能长到像这些树一样,就能亲手把杀我父亲的凶手抓回来了。”

向明钱小学二年级便辍学了。起先,他混迹于镇雄县城各网吧,靠哥哥偶尔的接济度日。他识拼音,通过键盘摸索自学汉语。与之相好者,多为当地单亲家庭的孩子。不久他懂得了计算机系统,谋得了一条买卖电脑的生路。

▲向明钱与哥哥

▲向明钱与哥哥

后来,他自学法律,在当地一图书馆一待就是数小时。所赚之钱,多花在托人打探张光奇下落及往来各地的车费上。终于,在2017年8月某日,他获悉张光奇藏身福建某餐具厂。

向明钱买了客车票,和母亲等四人,一路追踪到了泉州南安市的省新镇。“线人”告诉他,张光奇曾在青山村村尾的“恒盛餐具厂”工作。这是一家小规模的厂子,但镇上的餐馆老板告诉他,因消防检查不过关,它已搬了新厂。

在追踪中,另有“线人”告诉他,张光奇身在相邻的康美镇,张光奇用过“郭亮”的假名,在厂里从事打磨、抛光这两个重要的工序。在这家名为“恒鑫餐具厂”的新厂,向明钱蹲守到第三天,终于在新买的望远镜里见到了张光奇,“他的样子还是没有变,还是喜欢穿篮球服,逗画眉鸟。”

向明钱报了警,但福建警方告诉他,这个人不叫张光奇,而是叫张某武。也是在这一时期,他才发现张光奇的身份信息已被注销了,相关信息显示其“死亡”。

后经两地警方核对,镇雄警方恢复了张光奇的身份信息,随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张光奇于2018年8月30日晚落网。据其此后供述,在福建南安逃亡的这些年,他一直冒用三哥张某武的身份。

▲刑事判决书中相关部分

▲刑事判决书中相关部分

2018年8月10日,张光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光奇与被害人向文志系邻居,双方均不能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本案的发生双方均有过错。

张光奇及其辩护人提出,张光奇没有要杀死向文志的主观故意,当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法院认为,张光奇主观上明知可能会发生致人死亡的后果,客观上实施了捅刺行为,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

/疑问待解/

向明钱说,他实现了第一个梦想,那就是“终于将杀父仇人送到警方手里”。

现在,他有了一个新的梦想,“如果我最终得到了公平正义,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小县城,过正常的日子。”

▲向明钱和母亲在老屋内

▲向明钱和母亲在老屋内

过去的三年里,他发了两千多条微博,多是反映本案中的一些“不可理解”之处。这些疑问包括:当年警方到底有没有立案?警方为什么不将张光奇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张光奇的户口,为什么无缘无故消失了?张家是否涉嫌包庇?

在那座昏暗的老屋里,回想为父追凶的这十几年,向明钱说,自己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正义。他已过了而立之年,因父亲去世,其生活变得支离破碎,“要实现想过正常生活的梦想,我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他说,判决书中有他一些家人的证言证词,但这些家人至今都未做过笔录,“判决书中,张光奇说自己只杀了三刀,但尸检结果显示,我父亲身上的伤口远不止三处。”向明钱说,父亲遇害的场景历历在目,当晚张家多人参与杀害他父亲,其他人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判决书中向明钱父亲的尸检结果

▲刑事判决书中向明钱父亲的尸检结果

张光奇的哥哥张某明则告诉红星新闻称,对于向明钱的这些质疑,他已经跟警方等“解释几十次了”。

2018年6月8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镇检公诉刑不诉[2018]3号《不起诉决定书》称,被不起诉人张某明用刀将被害人王建祥砍致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公安机关当时未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导致该案已过追诉时效,决定对张某明不起诉。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镇检公诉刑不诉[2018]3号《不起诉决定书》(部分)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镇检公诉刑不诉[2018]3号《不起诉决定书》(部分)

今年9月,向明钱十七年追凶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9月18日,镇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通过微博号“微镇雄”回应称:关于网传“9岁男孩为报父仇辍学追凶17年,质疑案件材料被人为毁灭”信息出现后,镇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开展案件核查。若案件中有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10月13日,镇雄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复红星新闻,本案的调查情况目前还未作出,“因涉及的部门多,就算有结果也需要汇总,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该负责人称,向明钱所反映的事情并非全为事实。红星新闻要求其联系镇雄警方就相关疑问作出解释,其称目前镇雄警方不宜回应媒体相关提问,“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复才妥”。

向明钱说,自己身上的累累伤痕,全是这些年来成长历程中受欺凌的见证,无一处伤疤是违法乱纪所致,“我说的每句话都经得起检验,我质疑的每一个问题,都值得有人去解释。”

红星新闻记者刘木木云南镇雄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祝加贝 SN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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