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地受伤谁担责?法院调解帮你忙
近日,黔江法院充分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冯家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动调解,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4月30日,王某在给黔江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突然倒地昏迷,后送往黔江中心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王某为脑出血、基底动脉瘤、高血压3级(极高危)等病症。事情发生后,王某家属认为王某晕倒入院系其在建筑公司上班期间,公司管理不规范,安排其工作的内容劳动强度大、救助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因此,王某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公司赔偿。建筑公司则认为王某昏迷入院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与提供劳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因双方分歧较大,共同向冯家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调解过程中,双方依然各执一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冯家街道调委会于是邀请黔江法院第二人民法庭一起参与调解。
调解会上,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归纳了争议焦点,提供了合理的调解建议和意见。围绕争议焦点和调解方案,法官和调委会对当事人分别进行调解,经过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除已垫付的费用外,建筑公司再一次性补偿伤者3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即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诉调对接”为主要手段,多方联动、合力解纷,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