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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原标题:法官耐心调解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徐丽娜法官系统里新收了一批案件,在熟悉案情时,发现一起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案件,她马上拿起电话拨通了对方。

据了解原告夏某受朋友邀请到璧山一家房地产项目做工,主要从事搬运水泥工作。一次与同事配合搬运水泥的过程中不慎被掉落的水泥袋砸伤了脚踝,多次找涉案工程承建公司协商未果,加之自身经济非常困难,无力垫付各项医疗费,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了该公司。被告公司也称原告夏某在其某工地搬运水泥属实,但其受伤不是因为工作,而是与他人发生纠纷导致,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徐法官迅速研判这是一起典型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劳务提供者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损害,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研判该类型案件特点有三,一是劳务者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身受到损害,二是适用过错原则,三是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进行劳动并接受其管理,提供劳务一方的劳动成果也由接受劳务一方享有,形成劳务关系。为快速化解纠纷,徐法官组织双方来法院调解。一边向被告公司明法释理,一边向该公司晓之以情,指出原告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作为企业理应主动承担责任,而非躲避搪塞。耐心调解下,被告公司愿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做出让步,提出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马上当庭兑现,支付了原告全部赔偿款。

本次调解,本着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抓住案件的核心,法理情理相统一,让双方当事人服理服气,及时维护了困难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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