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一法院干部岳父家超占超建续:回应称未干预审批,已拆
9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布一则《浙江一法院干部岳父家房子被指多占地,官方:存在超占超建》的报道后,仍存在“法院干部是否干预土地审批”、“岳父家申请房屋不动产权证是否合规”等质疑声音。
9月19日,浙江杭州建德市互联网信息指导中心(简称:建德市网信办部门)向澎湃新闻发来一份关于此报道的《情况说明》,再次声明称,该名法院干部未曾参与、也未曾利用法院干部身份影响职能部门审批;对于房屋超占超建部分,已于9月16日、17日拆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浙江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一干部岳父傅某春家的宅基地超批准用地面积37.69平方米,超批准建筑面积124.69平方米,待今后拆建、翻建时予以拆除,且与邻居叶女士家有一些土地纠纷。叶女士称,按当地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登记,傅某春和其太太两人仅能申请建设用地不超过125平方米。她质疑,傅某春家土地审批是否因其女婿担任建德市人民法院干部受到了影响。
对此,前述《情况说明》载明,傅某春女婿确实为建德市人民法院法官。据目前了解情况,该名法院干部未曾参与、也未曾利用法院干部身份影响职能部门审批,也未曾参与傅某春户与邻居叶户的邻里纠纷。
此前,叶女士查询建德市市委、建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现,该网站2018年4月16日公布了《建德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简称:《审批管理办法》)。该文件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包括住房和辅房占地),且不得超过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具体要求包括2人(含)以下每户建房占用“建设用地不得超过90平方米,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80平方米”;5人(含)以上每户建房占用“建设用地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对此,叶女士质疑,据她了解,傅某春的三位子女户口并不在村里,为何傅某春和太太两人可申请土地建设面积达140平方米? 9月19日,建德市网信办部门发来的《情况说明》称,根据傅某春户提交的户籍资料和相关规定,傅明春户符合建房户家庭人数为5人。但并未详细说明家庭成员情况。
在此之前,9月15日,建德市三都镇城建办谢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按照人口数量,傅某春家除了夫妇两人还有其他亲属,他们的土地审批申请材料经建德市不动产权登记服务中心审核后,按照当地国土资源局发证流程,再发放房屋不动产权证。
最后,对于傅某春家超占超建情况,前述《情况说明》称,经调查,2012年,建德市三都镇樟村畈村傅某春户在本村原宅基地翻建一处占地177.6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44.69平方米的房屋。2019年10月,傅某春户申请对其房屋进行不动产权登记,经审核、登记、缮证等程序,批准该户用地面积140平方米,批准建筑面积420平方米,且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注明:“超批准用地面积37.69平方米,超批准建筑面积124.69平方米,超占部分待今后拆建、翻建时予以拆除。”
9月19日,叶女士也告诉澎湃新闻, 9月15日下午,当地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拆除作业。
前述《情况说明》还称,收到相关舆情反映后,建德市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进行调查,查清事实,调处纠纷。对于傅某春户房屋超占超建部分,已于9月16日、17日拆除到位。截至目前,针对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反映的相关问题,已得到认真核查和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张玉 SN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