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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索要五百万拆迁补偿遭拒 占房经营近三年被法院强制搬离

原标题:租户索要五百万拆迁补偿遭拒,占房经营近三年被法院强制搬离

男子承租门面房销售水果,该房被征收后,男子竟索要500万拆迁款,并强占房屋经营2年。

9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9月17日上午,该院组织法院执行干警,联合杨浦区公安、区行政管理执法局等部门,对强占昆明路1257号门面房近三年之久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予以强制搬迁,顺利移交房屋,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该起案件的执结,涉杨浦区81、82旧改基地的房屋迁让案已全部执结。

上海杨浦法院介绍,2005年,王某某与某外轮修理厂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上述55平方米的门面房用于水果、香烟等零售经营,合同约定租期到动迁为止。

2017年7月,该房所属的蒋家浜地块实施旧区改造。该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房主某外轮修理厂与王某约定,于2017年10月9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相关动迁补偿政策,有营业执照的被征收房屋可以获得动迁补偿,王某租赁的门面房,可以获得5万元的动迁补偿。同时,外轮修理厂为了补偿王某的经营损失,也愿意再支付王某10万元。但王某却对这15万元动迁补偿并不满意。

外轮修理厂要求王某某搬迁未果,遂向上海杨浦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某从该房屋迁出,但王某某却以尚未获得动迁补贴为由拒不履行。

2018年5月,外轮修理厂申请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对王某某进行了教育疏导,征收单位也向王某某宣讲了征收补偿政策和标准,但其仍坚持无理诉求,拒不搬迁且索要500万元的高额动迁补贴。

为敦促王某某自觉履行义务,法院在现场张贴限期搬迁公告,先后对其采取了“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是王某某态度十分强硬恶劣,扬言拿不到500万元动迁补贴,决不腾退房屋。

为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障旧改工作顺利推进,上海杨浦法院将本案作为今年“夏季攻势100天”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案件予以攻坚。6月以来,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某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再次在现场张贴限期搬迁公告,督促其自觉履行。

与此同时,法院周密部署,做好依法强制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杨浦法院与区旧改办、公安、消防、行政管理执法局、信访办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并根据实际,制定了全面、细致的强制执行方案。

9月17日上午,杨浦区行政管理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根据既定方案,派员维持现场外围秩序、疏导人员车辆。8时50分,杨浦法院5名法警率先进入执行现场,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其店内小工带离,并及时安抚王某某怀孕妻子。16名执行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排查危险隐患,清点遗留物品并登记造册。区旧改办人员亦协助清点、搬运物品。

截至中午11时30分,经过近3小时的紧张有序工作,涉案房屋被清空,并移交给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玉 SN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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