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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雇凶撞死举报者获死刑后上诉 死者家属:望严惩

原标题:村支书雇凶撞死举报者获死刑后上诉,死者家属:希望严惩凶手

新京报讯(记者张熙廷)山东聊城一村支书在任期间雇凶撞死举报者,一审获死刑。9月初,此案由山东高院开庭二审,目前尚未宣判。9月13日,被害者许月田的女儿许娜告诉新京报记者,家属不接受赔偿,只希望维持原判。

村支书雇凶撞死举报村民

2016年9月1日下午14时许,许月田被一辆尾随多时的无牌白色丰田轿车加速撞倒。他所骑的浅绿色电动自行车紧挨着路中间的护栏翻倒在地,肇事车辆逃离现场。54岁的许月田当场死亡。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家属在事发现场看到翻倒的电动车前留了一摊血迹,车后落下了许月田常穿的一双棕色皮鞋。

许月田是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坑村村民,经营着一家童装店,平时做建筑工。驾车撞人者苏杭在事发27天后在聊城市一家饭店员工宿舍被捕。

苏杭最初向警方供述的作案动机是,2013年3月他在郑坑村开挖掘机,曾被许月田“从挖掘机上拉下来打了两巴掌”,因此伺机报复。许月田女儿许娜说,父亲从未去过工地,也不可能动手打人。

2018年1月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杭死刑。苏杭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供述,开车撞死许月田是受时任郑坑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法和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职工李鹏指使和安排。2018年7月,刘继法等人被刑拘。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8日出具的判决书显示,因许月田持续上访反映刘继法贪污公款、套取国家资金,2016年8月,刘继法指使他人伺机报复,最终导致许月田死亡。刘继法、苏杭一审获死刑,李鹏被判无期徒刑。

作案前盯梢6小时,案后藏匿凶手

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的一天,刘继法安排李鹏找人“教训”许月田,李鹏应允。

李鹏供述,刘继法告诉他许月田的车号,第二天,他带人找到了刘继法说的车。李鹏给安排跟踪许月田的人准备了一把刀子,“捅他腚上几刀,不能走路了,就不能再上访了,或骑电动车把他撞了,然后打他几下”。

苏杭等人买了头盔,借了一辆摩托车跟踪许月田。期间,还曾拍照发给李鹏。2016年9月1日,盯梢数小时后,李鹏电话告诉苏杭“今天必须把事给办了”,苏杭将车牌拆下,趁四周没人,开车撞了骑着电动车的许月田。

刘继法听说许月田被撞死后,与李鹏联系,李鹏安排人驾车将苏杭送至聊城市沙镇藏匿。

苏杭的供词显示,李鹏在电话中告知苏杭许月田死讯,让他“关手机,抓紧跑”。李鹏还告诉苏杭如果被抓就说“不小心撞了,实在没办法就说对方打过你”。

此后,李鹏派人到沙镇给苏杭4000元现金,苏杭在他人帮助下逃至阳谷县,直至被抓获。

苏杭作案后,刘继法通过他人付给李鹏50万元现金。

案件中,协助盯梢、窝藏的多人均被处以有期徒刑三到五年不等。

死者家属:希望维持原判

因家中8亩老宅基地在棚户区改造中被占用而未得到任何补偿,2014年,许月田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依法发放补偿款,并质疑村内拆迁补偿工作不公开、不透明。

许月田生前照片。家属供图

许月田生前照片。家属供图

许月田当时便因举报遭到刘继法报复。判决书显示,2014年10月16日,刘继法指使多人前往许月田的童装店。行凶者戴着帽子、口罩,持砍刀、镐等凶器进店殴打,造成许月田轻微伤。此后,刘继法付款10万元给打人者,其中3.5万元用以赔偿许月田。

许娜说,当时父亲被打后两三个月都不能下地。2013年,许娜还曾听到刘继法给父亲打来恐吓电话,“你如果再老是要你的老宅基地,然后我就60万买你一条命”。

许月田向有关部门信访多年,直至出事当天上午,还在村内会议上当面向刘继法提出质疑。许娜回忆,“刘继法答不上来,满头大汗,恶狠狠地看着他(许月田)”。

刘继法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今年9月初,此案由山东高院开庭二审,目前尚未宣判。许娜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刘继法及其辩护律师曾在庭审上要求赔偿100万元,希望轻判,许娜称,“除了严惩凶手之外,我们一分钱也不要,就要求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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